原告为让事实更加“真实”伪造证据被识破反吃1万罚单

  东北网8月3日讯(记者 佘雨桐)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刘某伪造证据妨碍民事诉讼行为进行了

东北网8月3日讯(记者 佘雨桐)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刘某伪造证据妨碍民事诉讼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刘某怕借款的法律效力不够,为了让借款事实更加“真实”,在被告出具借据后,还伪造了220000元银行流水记录,并将伪造银行流水记录做为证据提交法院。结果案件在审理时该“证据”被识破,原告当庭承认了伪造证据的行为,并对其伪造证据的行为非常后悔。由于其伪造证据,妨碍了人民法院案件的正常审理,考虑到刘某能及时承认错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刘某进行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对这个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如果被告不履行还款协议,原告可以依据该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表示自己不懂法,明明在自己有理的情况下,却做出了违法的行为,以后一定要引以为戒,要有法律思维,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名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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