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获刑8年,平台版权保护当警醒,别再出现永和桥斗殴事件

导读:8月3日CCTV今日说法栏目播出《永和桥斗殴事件(上集)》节目,该节目聚焦了发生在南宁闹市街头的一起斗殴事件。据悉,2018年2月,广西南宁。18岁网红“小辣椒”怀疑被人抄袭自己原创的“社会摇”舞步,召集百余人与对方组织的20余人互殴,双方持有钢管、砍刀,并互扔自制爆炸物。2018年12月,法院对这起聚众斗殴案进行集中宣判,主犯“小辣椒”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至六年不等。

文| 互联网老白兔

来源| 互联网老白兔(ID:itlaobaitu )

网红主播现在成为时下年轻人追捧的热门职业。因为普遍认为成为一名网红主播,来钱快,事还少。这种思想,让网红主播这个职业看上去成为香饽饽。甚至各地还纷纷涌现了网红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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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小辣椒的网红主播获刑8年,一次争执,换来的是8年青春将在牢房里度过。这其中,其实反映了网红主播这个生态圈的两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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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价值观导向不正。“社会摇”相信大家都听过。音乐本身是无错的。但是在经过很多网红演义之后,这首“社会摇”,似乎成了“社会人”的标配。而有一些网红,也就是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粉丝眼中的“社会人”。似乎能成为一个“社会人”他们很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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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些跳着“社会摇”的网红主播们,一边跳,脑海里也一边出现了古惑仔。这股流行语网红圈的不良风气,没人知道什么时候兴起的。似乎从各大视频直播及短视频平台推出,就有“社会人”来当网红主播。而这个网红主播获刑8年,也实现了她“社会人”的小目标吧,实在有点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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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网络平台对于作品版权保护的问题。以这个网红主播小辣椒为例。如果她自创的舞步,网络平台可以给予积极的版权保护。那么,其他人就不能擅自模仿抄袭。即便要抄袭,也要经过她这个原创者的授权。如果有这样健全的保护机制,是不是就不会出现这次的事件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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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网络版权保护,按照上边的方式做,似乎又有些想当然了。因为目前的互联网,网络版权保护,各平台之间呈现两极分化。要么是没有保护,要么是过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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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护很好理解。就是大家互相抄袭搬运,平台最多接到举报后删除内容而已。至于赔偿等等想都别想。保护过度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参考前段时间的视觉中国事件。这类保护过度,实际是滥用版权。把自己没有版权的东西,硬要版权化,然后以此牟利。造成了各种版权纠纷乱象。

网红主播获刑8年,我想,八年后,这个姑娘会变得更加成熟一些吧。也许那个时候,回头看今天,她也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但是,有这样一个网红主播,真的已经足够了警醒我们了。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去可着劲的批判已经接受制裁的她,而是要想办法用规矩约束网红直播圈子,不让下一个人成为她!(版权声明:本文为版权文章,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发布到任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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