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600671.SH):长城集团持有的2998.82万股被司法轮候冻结

格隆汇8月6日丨天目药业(600671.SH)公布,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格隆汇8月6日丨天目药业(600671.SH)公布,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806-04号)通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约2998.82万股股份予以司法轮候冻结,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起始日:2019年8月6日。

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公告日,长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18.1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5%;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018.18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8%,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96%。此次被轮候冻结2998.8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3%,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38%。长城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已被轮候冻结约4.22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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