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的2999万股将被司法轮候冻结

挖贝网 8月7日,天目药业(600671)于2019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挖贝网 8月7日,天目药业(600671)于2019年8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806-04号)通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持有的公司29,988,228股股份予以司法轮候冻结。

因长城集团等与北京娱乐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纠纷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02执630号执行裁定书,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2执630号,请求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长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988,228股。

长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本次新增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02执630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29,988,228股;

冻结起始日:2019年8月6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长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181,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5%;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0,181,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8%,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96%。本次被轮候冻结29,988,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3%,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0.38%。长城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已被轮候冻结422,351,797股(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12号、临2019-017号、临2019-036号、临2019-038号、临2019-040号、临2019-053号、临2019-054号)。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671&stockCode=600671&announcementId=1206502117&announcementTime=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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