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村民反映秀美乡村建设补偿不到位 县政府回复

秀美乡村建设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了很大作用。在秀美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做好村民们的思想工作,是建设好秀美乡村的基础。而鄱阳县芦田乡的金先生,就因为补偿款的问题向《党风政风热线》打来了电话,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null

金先生家住在鄱阳县芦田乡金源村,2017年村里规划秀美乡村建设,他家的房子也在拆迁范围之内。金先生表示,当时村支部书记跟村主任都答应给他补偿12000元,并且签了字。但是房子拆掉以后,自己只拿了5000元。金先生认为,既然答应了补偿12000元,就应该按约定的数额补偿。

null

null

null

对于金先生的反映,鄱阳县政府的回复是:“2017年,金源村启动秀美乡村建设项目,无偿拆除村庄主干道路两旁的违章建筑”。鄱阳县芦田乡人大主席陈国平告诉记者,因为影响到道路和秀美乡村的风貌,所以需要拆迁一部分的违章建筑。而反映人家占用了村集体的水塘,并且砌起了红条石,属于违章建筑。

既然本身就是违章,为何金先生还能得到补偿款呢?为此,记者找到了鄱阳县芦田乡金源村原村主任金国栋。金国栋表示,当时村组干部就过去制止过,但是金先生的石头已经砌起来了。由于金先生砌好的石头刚好给水塘做了护坡,考虑到成本问题。最后他们达成了协议,今后如果秀美乡村打造该水塘时,就按照成本算钱给金先生。

null

null

既然已经与金先生达成协议,为何又没有按照协议进行补偿呢?陈国平表示,2018年秀美乡村建成以后,由于该池塘没有在建秀美乡村的范围,所以村集体跟金先生协商以后,就补偿了金先生5000元,双方也没有异议。金先生表示村里的工作人员,已经跟他说明了情况。并认为自己的问题算是解决了。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