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开展重点提案协商办理工作

  市政协委员虞利华《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车规范管理 强制电动车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的建议》的提案内容被采纳

市政协委员虞利华《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车规范管理 强制电动车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的建议》的提案内容被采纳,我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仅7月1日至8月4日,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04万起,成效明显。这是8月6日下午从市政协举行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协商会上得到的消息。

2019年初,这条在市政协全会上提出的提案,被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为重点提案之一,分别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领办,市政协副主席督办。

委员在提案中对电动自行车不规范问题引发交通事故表现极大关注,并提出加快制定《宁波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规范电动自行车驾乘行为等建议。

市公安局等主协办单位对此提案办理十分重视。一方面在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时,建议加入“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头盔”条款,得到采纳。修订后的法规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使公安等部门执法依据更加明确。另一方面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联合各级党委政府、保险公司、爱心企业举办“送头盔”公益活动,既刚性执法,又不失温情。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深入推进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加快科技手段创新应用,2019年在中心城区新增建设60套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构建社会力量共建共治新格局。

市政协委员在实地调研和协商交流后,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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