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举措整治“灯下黑”问题

目前,各级机关还是存在“灯下黑”的问题,只有把解决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灯下黑”问题才能得到有效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人。各目标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所辖党支部的“灯下黑”整治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清单、学习教育工作台帐认真核实把关。 

二是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要建立《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和《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要明确重点问题、涉及支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工作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每月汇总,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 

三是集中整顿宽软弱涣散党组织。要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四是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要根据整治重点督促指导党支部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督促检查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应知应会内容等情况。同时督促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督促工作无死角、全覆盖,整改问题及时、到位。

五是加强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要坚持把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抓手。对尚未总结形成支部工作法的党支部,要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进行报送。 

六是组织好年底述职评议考核。年底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解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等问题作为各党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王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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