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怎么办,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法律存在漏洞,是一个公式问题,有的人就喜欢找法律的漏洞,进行违法合同。 公司股东出资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在明确出资后,并不去履行职责,这样做将受到法律的惩处。那么,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否要求董事承担连带责任,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罗薇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十三条作出了规定,以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若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其可向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进行追偿。

公司股东不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3、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4、行政责任。5、刑事责任。

罗薇律师解析:

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交纳出资。

在股东违反章程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致使公司利益遭受侵害时,公司经常会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采取诉讼救济,这时已出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依据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赔偿公司相应的损失。在股东代表公司起诉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可一并要求未出资股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对于违约金的归属,依据相对性原则,未出资股东是违反了与其他所有股东的约定、所致的惩罚性责任,当然违约金应当归其他全体已出资股东共同所有,而不是归起诉的股东一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0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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