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要我休假”带偏休假节奏

最近,某地下发文件通知确定8月为“干部职工集中年休假时间”,要求下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带头休假,安排干

最近,某地下发文件通知确定8月为“干部职工集中年休假时间”,要求下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带头休假,安排干部职工分两批轮番休年假,同时明确规定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休假是一项权利,为干部职工开辟通道享受权益固然值得点赞,但休假毕竟是“我要休假”的自由选择,这也是对休假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如此以行政命令手段“要我休假”,是否经得起实践检验,又能否让落实休假权成为常态?恐怕答案就不得而知了。

一段时间以来,囿于机关单位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广大干部职工日常处于“白加黑”“5+2”“8+X”工作状态,可以说“忙”是不想休假的重要因素。此外少数领导干部忽视干部职工合法休假权,甚至把休假与“懒惰”挂上钩,以致干部职工不敢休等等。可以说,以文件通知的方式为干部职工休假站台,有其积极意义。一来让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彰显法治精神;二是让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关爱,增强归属感和荣誉感。

然而不得不说,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永远在路上,休假必然也是一个长久过程,也就是说休假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应休则尽休、不休则不休,方能满足广大党员干部对休假的需求,方可为劳逸结合、提高效率发挥催化剂作用。何况“云想衣裳花想容”,每名党员干部工作岗位、自身情况不同,面对年休假自然有不同的时间段选择,乃至其他法定假期也会有不同取舍。所以,统一时间、统一节点强迫“要我休假”,难免烙印“一刀切”式的生硬色彩。

其实每项制度的落实,唯有立足于“实”,方能“落”地上、生出根。拿执行贯彻干部职工休假而言,既需上级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放心上、记脑海;同时更需领导干部自觉走出“休假是落后”的错误观念,主动承担好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合理述求的职责。最关键的是制定和健全干部职工休假的常态机制和细化举措,而不是“一窝蜂”式的跟风强制休假,甚至“来时热乎乎,去时凉乎乎”,一旦休假话题热度不再,“休假难”涛声依旧。

“要我休假”类似操作过多过滥,难保下级单位和部门以应付交差式、完成任务式的心理执行,久之休假机制必然会变形走样、带偏了节奏,走向“形式主义休假”的泥潭。那么,不仅不能给广大职工干部带去实在、合法的幸福感,反而败坏了求真务实的工作风气。足见,须多些走心的规定、多些有温度的设计,让休假充盈人性化、人情味,贴切干部职工实际,才能滚烫党员干部内心。

文/段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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