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报道①|新医改的大背景

【导读】 201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大日子。2019年3月17日,是新一轮医药卫

【导读】

201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大日子。2019年3月17日,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印发10周年的日子。

在新中国成立70华诞和新医改10周年之际,围绕着国家确定的“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宣传主题,编写了【壮丽70年 致敬新医改】12篇系列文章,以回顾新医改十年来所经历的过程,总结新医改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提炼新医改十年来的经验启示,探讨新医改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展望新医改的美好光明前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全国卫生健康战线和医改战线,全面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新医改和健康中国道路上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支撑,做出重大贡献!

谨以此:

向中国医改人致敬!

向中国新医改致敬!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致敬!

【正文】

“欲知大道,必先知史”。

从何处来与向何处去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因为,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的走向未来。

自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始以来,从没有间断过一天。医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体制度的自我革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始于2009年的新一轮医改是上一轮医改的继续,是对上一轮医改的继承与扬弃;上一轮医改为新一轮医改做了深入的实践与探索,为新一轮医改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借鉴。无论是新一轮医改,还是上一轮医改,都是医改这一事物的两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研究新一轮医改,就要从始于1979年的医改说起。

一、“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不成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由于时代发展的背景和思想认识上的局限性,社会领域的改革曾出现过一些简单套用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做法,在取得一些进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矛盾和问题。作为民生领域重点之一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曾走过一些弯路,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受到严重影响,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公众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社会的高度关注。

“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不成功”。2005年7月28日,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的葛延风,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独家专访时说了这番话。此言一出,震惊社会。同时也为始于1979年4月的以商业化、市场化为主的医改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2003年年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确定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研究课题。课题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性评价和反思。

他们的研究报告指出,当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做法存在很大问题,其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降低,现在医疗卫生体制出现商业化、市场化的倾向是完全错误的,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期待新的改革。

“医改基本不成功”这一观点引起了学界和舆论界的高度关注。不论基于何种认识,全面深化医改成为政府、社会、学术界和行业的广泛共识。以2006年9月成立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协调小组为标志,新一轮医改方案的研究制订正式开始。

二、医改重回公益性的正确方向

1979年,医改一开始,“政府派”与“市场派”之争也随之开始。到底是坚持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方向,还是坚持市场主导的市场化方向,争吵之声此起彼伏,且延续至今仍有许多分歧。当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和“卫生部门也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的思想指导下,实行以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为主,逐步在全国开始了医疗市场化的改革。

1985年初,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卫生部上报的《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并作为行政法规在全国执行。这一报告的核心和指导思想是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政府采取“给政策不给钱”、“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改革措施和思路。中央财政不再投资地方医院,地方财政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压力大增。随着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补助经费实行定额包干、逐步减少等,管理更加宽松,公立医院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只能向市场伸手“要钱”。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志着中国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这一时期的医改仍然套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1997年1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0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8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都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总体要求、改革内容等,但由于医改的基本模式不够清晰,政府职责与市场机制的作用等根本性问题存在争议,落实程度与期望之间形成较大差距,在一些地方甚至引发了公立医院产权改革的风潮。以致于公立医院只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随着医疗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越来越重。

虽然1994年开始“两江试点”,1998年逐步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2003年开始新农合试点,2009年新农合实现全覆盖,但当时我国医疗费用每年仍以18%左右的速度递增。1980年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36.2%,2001年下降到15.9%;而居民个人负担则由1980年的21.2%增加到了2001年的近60%。2008年前后,政府卫生投入有所增加,但仅占到20%左右,居民负担仍然达到45%左右。当时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着“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小病托、大病抗,实在不行见阎王”的顺口溜。2005年,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进一步佐证了“医改不成功”的结论,类似情况在当时并非个案。20多年医疗市场化改革的结果,使许多中国人不敢踏进医院大门。2008年的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城乡居民两周患病未就诊比例达37.6%,应住院而未住院比例达25.1%,其中经济困难原因占70.3%,“医疗市场化”改革日渐成为“千夫所指”。也就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医改重新站到了“十字”路口,不得不“重新择路”。2005年5月16日,《医院报》以 “市场化非医改方向”作为头题,正式启动了医改方向大讨论。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自此,医改又重新回到了“公益性”的正确方向和正确轨道上来。

三、健康需求发生变化,对新医改提出新要求

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增加,同时面临新发传染病和传统传染病双重威胁,这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对我国医改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等。突出表现在:

一是人口老龄化导致医疗与护理负担增加。200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1.44亿,65岁以上老年人占9%,远超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7%即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而老龄人口的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明显高于人群平均水平,以OECD的一些成员国为例,65岁以上人口的医疗卫生支出是65岁以下人口的2.7-4.8倍。

二是心脑血管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不断升高。全国慢性病患病率按例数计算2008年为20%,比2003年增加了0.6亿,我国心脑血管病患者每年约死亡200多万人,肿瘤患者每年约死亡140余万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城乡居民的主要死亡原因和主要疾病负担,防治难度大大增加,医药费用不断攀升。

三是部分传染病发病率仍居高不下。2008年,结核病患者人数约450万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约9300万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约65万例。SARS、禽流感等至少10余种新发传染病在我国出现并呈现局部流行,还存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其他新发传染病的威胁。

此外,还面临职业病、损伤、中毒等持续增加,以及公共卫生事件频发的严峻挑战。

四、启动新医改方案的平行研究设计

新医改方案从最初酝酿到定稿通过,经历了一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一次政治局常委会。可以说,新医改方案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路径的确定,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形成的。

在坚持医改公益性方向指导下,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9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共同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委参加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长任双组长,负责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2006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35次集体学习时,专门研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关问题。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强调,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国务院医改部际协调工作小组深入全国各地进行了大量的实际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对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总体框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讲座;2007年1月,国务院医改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委托世界卫生组织、北京大学等9家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进行独立平行研究,并进行论证,为决策提供参考。2008年4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两次主持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2008年12月20日,由16个部委组成的医改领导小组成立,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担任组长,负责审议包括新医改方案在内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改中的重大问题。经过反复研讨,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这个文件的形成,在其两年多的时间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研究解决了制定过程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问题。

五、新医改方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初稿在征求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内外专业机构等方面意见的同时,2008年10月14日至11月14日,《意见》全文向社会公布,问计于民,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共收到反馈意见3.5万余条。随后,工作小组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本着尽可能吸收的原则进行修改,共修改190多处。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决定,围绕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对近期重点改革的目标和主要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测算,拟定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009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意见》和《实施方案》。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签署了这两个文件,4月6日、7日,新华社授权向全社会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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