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减少通过煤控措施对企业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山东省未来三年淘汰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时,保留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名单公布。

这次不再是一刀切,而是区分是否是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的三十万以下燃煤机组,应该是决策科学、合理、以人为本的体现,说明决策水平有所提高。

在不能让老百姓冬季挨冻,地方财政有限,难以通过长期补贴,进行气代煤、电代煤的情况下,又要减少散煤燃烧带来的较高的污染,只有采用保留30万千瓦以下的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的政策。

否则,政府没有像北京市的补贴力度,强迫居民采暖用气代煤、电代煤方式,过几年再取消补贴,将会有很多甚至半数以上农民重新烧散煤。

城镇居民采暖,如果没有相应成本合理的替代方式,采用极端化去煤,甚至让他们挨冻,没有谁能承担得起这种责任。

至于机组的大小,本来就不应该是一刀切的标准。比如,造成雾霾大爆发的根本原因是pm2.5粒数浓度暴增,而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后的粒数浓度比大电厂燃煤锅炉小很多,后者是前者的几百倍。尽管pm2.5质量浓度大电厂低一些。

目前存有的较小的锅炉,也有一些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利用现有设备采用集中供暖方式,肯定要比散煤采暖和人民群众挨冻好很多。这是地方财政有限,中央又给不了多少情况下的理智选择。

另外,即使对于并非唯一和不可替代的民生热源,各类用热单位多种多样,也并不都是有大的热源可以替代,一味的根据锅炉规模一刀切,不考虑企业发展,并不科学,也不合理,更不是精准治霾的措施。

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并不是某个单一的指标排放的越少越好,而是要综合评价,对症下药。如过低的氮氧化物排放量标准,会导致过量喷氨,进一步污染环境,得不偿失。

Pm2.5质量浓度低,未必是真正造成雾霾的PM2.5粒数浓度低。不同技术路线的锅炉,差异很大,按照锅炉大小一刀切,并不科学合理。

减少对经济的不合理干预,不论是直接干预,还是通过煤炭消费量和燃烧设备规模大小的干预,都是必须的。

更何况造成雾霾大爆发的根本原因,并不是煤炭消费量或燃烧设备的突变,而是湿法脱硫取消GGH和脱硝导致采暖季大气中pm2.5粒数浓度暴增导致的。采用锅炉规模一刀切的方式,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社会发展阶段,也并非精准治霾。

应该是对锅炉的排放标准进行合理确定,改变把治理酸雨的措施加严来治理雾霾,但要加上新的一些污染物排放类型,如可凝结颗粒物等。

而对于已经不是问题的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不应该一味加严,因为边际效益很低。对于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也要与技术支撑水平相适应,避免为了达到过低的不合理的标准而过量喷氨,又造成新的污染。

政府应该管排放标准以及排放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而不是直接管锅炉规模大小,制定一刀切的政策。

好在山东省的文件中还给出了特殊情况,这是一种进步。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