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大事件(现代文明)

1.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1949年一1956年)

(1)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下午,举行开国大典,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2)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到1953年夏,美国干涉朝鲜内政。并把战火燃烧到中朝边境。为了保家卫国,中国志愿军开赴朝鲜,抗美援朝。1953年7月,美国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

(3)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最终形成。

(4)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还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部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5)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3年起,我国全面展开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我国主要的所有制形式。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6)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根本转变,因而成为开辟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的伟大起点。

(7)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首先实行分田包产到户,自负盈亏,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这种建立生产责任制的做法得到中央的肯定。随后,农村逐步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8)《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决议》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9)香港、澳门回归

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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