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虚:知青当年

《知青当年》 王若虚 本文作于2004 年,荣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去东北那年我父亲十六岁,

《知青当年》

王若虚

本文作于2004 年,荣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去东北那年我父亲十六岁,我母亲十九岁。他们当时和千千万万响应毛主席号召的知识青年一样远离生长的故土和家人,跑去支援农村建设。虽然据我所知,这场大规模的上山下乡运动唯一的成果是耽误了整整一代人的发展,但我还是对那个年代的这场运动充满向往。一是因为我这人老想生活在别处;二是因为我觉得那年头年轻人都挺有激情,不像现在,不是颓废就是当小资,没劲。

我可以想象当初他们出发时的场景:在火车站,乌泱乌泱的一大堆人,送行的多过出门的。小青年们穿着崭新的绿色或土黄的类似军装的衣服。每个人都背着一个巨大的帆布包,这种背包会让任何一个成天喊要减负的小孩感到什么叫山外有山。每个人还戴着一顶绿兮兮的帽子,就比军帽少颗红星。我觉得这种打扮忒单调,应该在胸口戴朵大红花,或左臂上围块红布。可惜他们既不结婚也没入伍,更不是去北京见毛主席,所以不戴更好。毕竟那不是一个提倡张扬个性的时代。火车要开了,就免不了有呼天喊地眼泪夺眶的场面。虽然不是去前线打仗,但怎么着也是长离别,当爹当妈当儿女的多多少少就留恋得受不了。现场一片伤心气氛。当然其中也不乏冷眼旁观或心平气和者。比如有个消瘦的男青年在火车上很高兴自己终于离开这地方啦。这人就是我爸。

火车一开就是好几天,而且车厢挺挤,不亚于印度火车。好在这帮人正值身体最强壮的时候,零部件很难被压坏,又没出过远门,路上甚是兴奋,没什么人受不了压力从车上跳下去。放到现在的大学生身上就不行,好好待在学校里都想着跳楼,嫩。

坐完了火车改坐公共汽车,再换拖拉机,条件次点儿只好将就一下坐驴车,然后就到了。

之后就傻眼了。

广袤无垠的黑土地,风刮起来呼啦呼啦的没个遮挡。山大树多,就是人烟稀少。房屋像我们中学食堂木耳炒肉里的肉丝,那叫个珍奇啊,熊猫根本就没法儿比。

傻眼之后就是自食其力。当然这个自食其力其实并不硬气,开始的时候当地农民多多少少给予知青们一些帮助,就跟第一批到达美洲的清教徒移民和印第安人之间一样关系微妙。

知青们白天劳动,晚上娱乐(瞎胡闹就是)。具体情景我在这里无法写出来,因为我没去下乡插队,不知道那帮人是怎么干活的。但从我父亲现在的表现来看,估计是什么都得干。因为到目前为止我父亲是家里的电路工机修工水管工铁匠泥瓦匠小木匠,除了做饭生孩子外,凡事都冲在第一线,甚至上回差点要拆我那台老爷电脑研究研究(被我及时阻止)。我相信要是我家门口有块自留地的话,估计今后我妈也不用去菜市场了。用毛主席的话说这叫“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下乡中自力更生”。我一度特别想把教育局领导拉来观摩一下我爸,然后对他们说:“瞧瞧,人家这才叫真正的素质教育动手实践,你们那些小结总评读后感叫什么玩意儿啊?玩泥巴!!”

我这个工农联合的爸爸之所以跑东北来其实是有企图的。我奶奶一共生了四个儿子,我爸排行亚军,打小体质弱,所以爱看书,看成一副知识分子模样(只是像而已)。我爷爷死得早,四个儿子又调皮,加上奶奶是北方老太太,家里没怎么清静过,所以我爸特盼望出逃,或者叫“生活在别处”。毛主席的一声令下无疑是给我爸生活的特赦令,小子马上就走人了,比重罪逃犯还快。走之前上头让挑去哪儿插队,他说越远越好,最好是苏联朝鲜什么的。于是就去了大东北。冲着这一点我特崇敬咱毛主席,若不是他老人家让知青下乡,我爸估计得剃度出家,那就没我了,这可不好,很不好。

在下乡的岁月里我爸干了如下几件事,对我影响终生。

一、跑出去放羊,造成儿子爱吃羊肉;

二、被一条大狗咬伤,那之后四条腿的生物没进过咱家的门(他说除非他死了);

三、与当地农民打架,结果儿子穷兵黩武;

四、没能顺利偷越国境走私,造成一家人穷到现在;

五、遇上另一个女知青,不幸结婚,万幸的是我被生出来了。

后面三件事我要详细说一下。我爸这人瘦得像根排骨,这么多年唯一的长进是多了个啤酒肚。不过那时人年轻,力气还是有的。打架的事严重伤害了知识分子与农民群众的感情,而且起因是一队以我爸为首的知青偷玉米。我前面说过知青与当地农民关系微妙,就是因为两帮人打打和和,时打时和,跟现在的巴以和谈一样,玄乎。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全国都有这现象,人民内部矛盾,正常。

关于叛逃的事儿是我的怀疑。当初他就是有表露要去苏朝的愿望,很难保证他这个念头没有打消,所以他就去了东北,而且是中苏边境线一带。我觉得他之所以没逃,一是因为他是个知青,不是林彪,老毛子不要他;二来他唯一会的一句外语是“Long long life Chairman Mao!!”,语言不通是个大难题。我觉得他真要想出国就该去云南(那边出境容易),跑到金三角去走私毒品的干活。不过要那样名字就得改了,依旧姓王,王八蛋。

后来我爸说当时让他选的地方的确有云南,但那儿太热,而且他当时看了本叫《黑土地》的小说,对东北产生了强烈向往。我想要是我就不去,东北太冷,也没有美丽的傣族少女,结果只能和我妈结婚。要说明的是我妈比我爸大三岁,属于姐弟恋。他们是在一所当地小学认识的,两个人当时从农场上调,当了人民教师。直到现在我都感到神奇,这个拼音都不会、老念别字、英文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的男人是怎么混进教师队伍的?!

这两个人是怎么恋爱的我一点儿也没弄明白。一个是山东难民的后代,一个是上海小资产阶级人家的大女儿,怎么就走到一块儿去了。没有小说里那些动人的情节和海誓山盟,大概是受了黑土地朴实纯厚的影响。他们一回到上海就结婚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出生没几天就夭折了。一年后他们又生下了我。那时我父亲三十一岁,我母亲三十四岁。离他们下乡插队,竟已有十五载。

很多年后他们翻箱倒柜弄出来的老照片,我的父亲在这张照片上是个干瘦的男孩,皮肤很白,没有戴眼镜,小黑眼儿贼溜溜的,嘴角已有青春的胡茬,杵在那儿竿子似的,清涩、稚嫩、豆芽儿菜般的朝气蓬勃,就像八九点钟的太阳。拍完这张照片半年后他就北上下乡了。十几人睡一张炕,吃饭洗脚用一个脸盆,上山砍柴,和人打架,偷玉米,放羊,对整个世界充满期望与丰富的想象。

我母亲的照片是在东北时拍的,那时刚到那儿不足两年。她那张是合影,三四个姑娘对着相机笑出洁白的牙齿。虽然是黑白照,但可以看见她们脸颊上红润饱满的肌肉在阳光下反射出的光斑。

他们和所有那些知识青年一样来到陌生的土地上,用十五年的青春写下种种故事。其中一些被写下来拍出来,但更多的却存在于他们的记忆深处。

这些照片保留住了他们年轻时的影子,但留不住消逝的东西。当他们在拍下照片的时候,一定想不到等他们回到故乡时,多已结婚生子,成家立业,为人父母。

他们走的时候还是孩子,而回来时,自己却快有孩子了。

这就是知青生涯。十五年时光汗挥异土,吃了许多苦,被耽误了最宝贵的东西,但一说起来,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欣慰与自豪的光芒。

无怨无悔真英雄。

无论过程是多么痛苦曲折,但回想时却带着坦然与淡淡的笑容。

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青春吧?

新书介绍

《少年游——中版国教杯第21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

《萌芽》杂志社 编

现代出版社出版

即将上市,敬请关注

《新概念作文大赛20年精选》

《萌芽》杂志社 编

现代出版社出版

购买请点击封面

END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