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促进小贷、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凤凰网WEMONEY讯 8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份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据发布会通报,国家发改委已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征信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加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次数,采取措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各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等征信系统用户,不得违反规定自定收费项目,将征信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增加被查询对象负担,也不得要求被查询对象自行提供其信用报告。

孟玮介绍,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0元降低至20元,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通过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

本次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总体降幅近50%,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7.4亿元。

据悉,该通知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定。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孟玮主要从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四方面进行介绍。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总量持续增长,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约370亿条。7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69.38万条,涉及失信主体63.92万个,退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主体16.65万个。

在涉金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十七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共计400个,包括非法集资个人、非法集资企业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

此外,孟玮表示,发改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第三方机构,对3300多万家市场主体,完成了第一期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目前正在对评价结果按行业领域进行分解,并将按区域把评价结果推送至地方,对受评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凤凰网WEMONEY 蔡鑫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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