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违法占地的法律规定?

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那么违法占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违法占地会受怎样的处罚,会坐牢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雷敬祺律师解答:

对违法占地,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占地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

一、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占用土地。

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指单位或个人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批准,取得用地手续,如农村村民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三、少批多占。主要指超出批准用地的面积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按违法占用土地论处。

四、其他形式。如不按照批准的位置使用土地,拒不归还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等。

雷敬祺律师解析:

对于违法占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七十七条、八十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二、四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违法占地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追究行政责任。违法占地的行为人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或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对有关责任人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明确: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具体处分应当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该《办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违法占地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五)非法占用草原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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