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公安局提醒:网络平台“桃李”陷阱系列之(六)

——共享经济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几年来,一些打着“共享经济”旗号的“投资公司”在国内不少城市悄然发展。高额诱惑下,成功吸引了许多人“义无反顾”地向陷阱里跳。浙江省嵊州市公安局提醒:网络平台“桃李”陷阱系列之六——共享经济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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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案件发生在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斯某某、庄某等人在成都共同策划,借中央十三五规划中发展共享经济的名义,线上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为网络运营平台,打着国家提倡的共享经济发展理念幌子,以购物返利为名,设置管理奖和推荐奖,拉人头,发展会员,牟取暴利。为对外展现实力,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人在香港注册有中联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副产品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冒充具有央企背景,对外谎称“示范中心”是中国唯一一个国家级消费增值平台,公告授权在四川成都高新区注册的四川兴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川鑫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自2016年7月以来,杨某某等人对外称在海南岛与国家相关部门合作有9万亿吨页岩油存量、雅安市拥有价值10万亿元的汉白玉合作开发权等大量虚假宣传,并采取邀请一些知名人士站台、定期举办各种大型演唱会、擅自出版《中华盛世》非法出版物等活动大肆宣传造势,迷惑群众误信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在取得一定宣传效果后,2016年8月,杨某某、斯某某、庄某、余某某等人共同商定以购买“房产”为名投入11.7%的资金,以8.547倍配资积分,交纳资金后第一月回本,之后每天万分之六进行返利,以推荐奖和管理奖层层发展代理商和会员加入,进行以拉人头计酬返利的传销活动,来聚敛钱财。

2017年10月31日,眉山市公安局立案侦办,杨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犯罪集团注册上百家空壳公司,共发展20余万人,涉及全国31各省、市、自治区和香港、马来西亚的国家和地区,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亿元。经重庆科信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对其后台网络进行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后台数据库共有会员213838人,下设各产业链会员最大层级数25层。

嵊州市公安局提醒各位市民,务必擦亮眼睛,凡是此类利用物联网概念让您投资承诺回报翻倍的,一定要谨慎对待,切勿因贪图小利上当受骗!(文/张红 蓝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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