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件经过几个月的彻查,终于真相大白。8月16日晚,证监会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处罚决定。证监会表示,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证监会表示,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事先告知书,依法拟对康美药业及马兴田等22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6名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康美药业造假金额数量之大,时间之久,也难怪证监会会以“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作为调查定论。然而,在巨额造假情况披露之后,在官方批评其“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之后,其股价不跌反涨,ST康美接连被推上2个涨停板。截至8月21日收盘,ST康美报3.37元/股,被33万手买单封死涨停板。今日(21)上午收盘,康美药业报3.50元/股,再度上涨3.86%,
从这几日康美药业的资金流入来看,有大单(机构),也有中单和小单(散户),但无论是什么样的投资者,此时进场显然是低估了康美药业所面临的多重风险,而高估了自身“炒底”的投机能力。
客观而言,康美药业近日的股价没有如大家预料的大跌而是“逆势”反弹,恐怕有两个因素。首先,康美药业目前股东结构中有16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22.35亿股,占流通A股50.76%。这意味着,以上机构股东“需要通过一定时期的‘托盘’”,确保股价不会快速下跌导致其利益受损,因此,从这几日康美药业走势来看,虽然受造假887亿、受到证监会系列处罚等不利消息影响,但资金流出量较少,且换手情况一般,很明显是机构为了稳定大盘所采取的应对举措,甚至不排除有机构通过推动股价来套现离场的可能性。
而部分中小投资者跟进,或许也是受目前康美药业综合处罚力度不是特重的消息解读影响,认为其有可能付出一点点造假成本后就能安然无恙,抱着“抄底”心态赶紧入手。

▲图据ICphoto
但是,投资者必须要警惕“抄底”康美药业的三重风险。
第一重风险是康美药业即将迎来的法律风险。这两日部分对抗美药业的解读,都停留在对康美药业做出60万元罚款决定,对公司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处以90万元的罚款数额的关注上,给人造成的错觉是,康美药业仅需付出可忽略不计的零头,就能宣告彻底买单。
实际上,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中明确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办案进度,用足用好现有手段,坚持法治、专业原则,加法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后续查实康美药业相关责任人存在违法行为的,证监会将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追惩,让有关人员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会锒铛入狱。
今年6月,最高法与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六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其他方法。其中第五项是“恍骗交易操纵”(也称虚假申报操纵); 剑指康美药业的造假行为。
可以设想,一旦康美药业相关行为触及司法,不仅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严惩,同时还可追缴其违法所得。这必然会给康美药业带来重创。
第二重风险是康美药业的巨额索赔风险。据报道,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目前其已代理超过50位投资者,准备向康美药业发起索赔诉讼,初步测算索赔金额超千万元。而未来索赔人数和金额还会进一步增加。
随着投资者日益积极拿起民事诉讼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向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索赔,这一依法维权行为的有效性正获得更多的制度保障和更多投资者的认可,对康美药业而言,未来将面临巨额索赔的风险。
第三重风险则是康美药业的退市风险。业内人士指出,若上交所按照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实施,康美药业不排除终止上市的可能。一旦退市,则意味着此时“抄底”的投资者利益也随之付诸东流。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投资者再抱着对以往上市公司重大财务造假行为处罚有限的惯性思维,以侥幸心态试图分一杯康美药业的“价值底部”之羹,恐怕就会踏入投机陷阱,付出沉重代价。从维护证券市场法治化的角度出发,有理性和远见的投资者也应远离此类股票及上市公司,让其承受法律与市场双重惩罚,从而对其他上市公司予以警醒,避免上市公司“作假受益”的逆向淘汰循环继续。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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