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积分入学管理职责划归市教体局

日前,中山市教体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相关文件修订意见的公告》。据悉,积分

日前,中山市教体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相关文件修订意见的公告》。据悉,积分入学管理职责由原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划至市教体局负责。市教体局对《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内容较少,指标分值基本不变。

受理单位改为各镇区文体教育局

据悉,今年年初,中山市实施机构改革,根据市机构改革相关要求,积分入学管理职责由原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划至市教体局负责。由于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已撤销,各镇区流动人口办也正进行机构改革等原因,把积分入学主体负责单位改为市教体局、受理单位改为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规定》只对负责的主体单位作修改;《实施细则》只修改受理单位、有效日期、受理时间和个别操作指引。

据悉,积分入学的受理截止时间改为当年4月15日;积分入学的排名时间改为当年5月底前;积分入学对外公示和公告的网页改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发布;对发现有流动人员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情况处理作了操作指引。《实施细则》的有效期限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也可参与

积分申请入学的基本条件仍然为: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的流动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由其本人申请并经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可申请积分入学排名。一是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二是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据悉,今年3月15日晚间,中山市政府发布《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当时,该新政“新”就新在第一条,即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这意味着,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相关港澳台人士亦可以通过积分入学为自己子女办理积分入学。

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根据《规定》,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依职责权限协助实施。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采取个人自愿、分区申请、统一管理的模式。流动人员可在其工作镇区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区,为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含中山市内、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在积分方面,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社会教育等六项内容。具体积分项目指标参照《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可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查看)。

而流动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位的指标数,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拟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在积分入学申请结束前向社会公布。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对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区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可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关待遇。

链接

提出意见时间:截至2019年8月29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9989911)、传真(88882766)、电邮(zsjtjjcjyyk@163.com)、通信(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819室)。

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基础分+附加分

基础分指标: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

附加分指标: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社会教育

采写:南都记者 侯玉晓 实习生 李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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