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市场洗牌,投资人渐离场

日本北海道民宿的内部装饰。 视觉中国

法治周末记者 于伟力

虽然是在暑假旅游旺季,四川姑娘王静最终还是“忍痛割爱”把她一手打造了4年的“云烟小栈”民宿脱手了。“云烟小栈”距离四川省九寨沟景区仅有39公里。脱手的原因是,在2017年8月九寨沟突发7.0级地震过后,偌大的民宿入住游客寥寥无几。由于无法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她与合伙人达成共识作出转让的决定。王静形容这段经历为“竹篮打水一场空”。曾经的“云烟小栈”,如今已更名为一家餐馆。

“云烟小栈”的消失,只是民宿投资人离场的冰山一角。

民宿很难快速进行复制扩张

2013年,民宿概念盛行,伴随着各种鼓励民宿发展的政策利好形势下,我国的民宿业整体发展迅猛。2015年至2017年,更是进入了“跳跃式”发展阶段。

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年至2020年)》,更是为城市民宿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把民宿推上了风口浪尖。但由于民宿市场的发展还未成熟,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造成了市场恶性竞争;大量参差不齐的民宿经营者仓促进入市场,导致乱象频发。

法治周末记者观察到,随着民宿“国标”的相继出台,细化规定越来越严格,一些不守规矩的民宿经营者被迫退出。近两年来,民宿行业的发展增速有所回落,资本市场整体逐步降温,投资者也不再盲目跟风,回归理性。

今年,民宿市场进行了新一轮洗牌。

“营利能力的问题,必然导致投资者热情度降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旅游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斌提出,影响民宿投资还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审批问题,很多地方在民宿的建筑物、土地、特种许可等方面尚未完全放开,或政策空间相对较为模糊,这加重了民宿投资的风险,造成投资者持观望心态;二是民宿的供需关系错位,民宿的需求实质来自综合体验,包括民宿本身及周围的环境、设施、活动和文化。但目前来看,民宿的引导方向,更侧重于硬件设施和周边环境状态,造成供需不匹配,从而影响民宿的营利能力。

北京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张云耀则认为,民宿只是对住宿业态的丰富、补充和完善,在未出现对传统住宿业态产业链的改变以及传统盈利模式颠覆的情况下,短期内大量资本市场介入的难度较大。

民宿作为重资产投资的项目,很难快速进行复制扩张。按照当前的市场环境,民宿要想赢得市场,受访专家认为还应从多方面发力。

张云耀建议,首先应对民宿植入文化因素,这样才具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其次应以服务为本,民宿投资者过于强调硬件投入,而忽略软环境的投入,必然导致民宿的体验、口碑降低;最后由于其规模受限,民宿经营者还应准确找到目标群体,实现定位精准、推广精准、渠道精准和价格精准的营销精准。

日本民宿投资者受挫

近几年来,投资者开始探索新的风口,纷纷跨入海外民宿投资领域,期待开辟新的天地。日本则成为了民宿投资者们新的聚集地。然而,去年6月15日,《日本住宅宿泊事业法》(以下简称《民宿新法》)正式实施后,让不少赴日的中国投资者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动荡。

安徽的陈薇是诸多中国赴日投资的一员,她向法治周末记者抱怨,自日本《民宿新法》实施以来,她在日本奈良市投资的3套民宿,均遭到旅游平台的下架处理。原因是她的民宿,未在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备案登记,被视为“无经营许可”的“黑店”。

对此,陈薇有苦说不出。“备案需要取得消防署的《消防法令适合通知书》,要想获得该证件,必须按照消防署的意见,对房屋进行改造,但改造的过程不仅复杂,费用还很高。”

此外,她强调即便符合《民宿新法》细节规定的登记即可经营,但登记型民宿在1年中,营业时间不得超过180天的规定,实在让人难以接受。”陈薇算了笔账,之前一家民宿每年的营收利润,可达80万元人民币,但按照当前情形,每一家民宿的每年营收利润要减少50%,3家民宿加起来要比之前每年至少损失120万元人民币。

进驻日本民宿市场的个体经营者不仅陈薇一人对此感到苦恼,他们对于突破180天限制的问题,也咨询过不少业内专家。“只要拥有日本特区民宿或简易宿所资质即可,但谈何容易。”陈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尽管简易宿所没有营业日数、住宿日数的限制,但不可以在居住专用地域开设,且受消防法、建筑法的严格规范,审查相当严格,很难批准。而特区民宿目前开发的地区,不包括她投资的民宿区域。

综合考虑,陈薇被迫退出线上旅游平台,只能通过微信和线下途径,进行拓展和积累客源。不过,脱离了互联网的传播,这一年多,她的民宿运营效果并不乐观。她失望的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今年年底准备撤资退出。

“民宿的规范具有高度的地方性。”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王天星对此建议民宿投资者,应在认真研究各国法律、地方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再计算民宿的合规成本和计算收益,作出合理投资。

“民宿众筹”火热背后是泡沫

尽管民宿作为新型的“非标准”住宿业态,备受投资者的青睐,但面对民宿市场日渐趋于饱和,投资者开启了“民宿众筹”的新投资玩法。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民宿众筹”分为股权众筹和债权众筹,而国内民宿众筹平台主要以债权众筹为主,即满足一定资质的用户在众筹平台上注册成为共建人后,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民宿项目投资,并从中获得分红(经营不善时按保底比例补足)和消费权益。

受访投资者均表示,选择“民宿众筹”的原因,缘于早前薛蛮子创建的个人民宿品牌“蛮子民宿·京都”众筹项目。该项目刚上线1秒就被抢光,8分钟超募,共获得100位投资人“秒杀”认购。这让他们窥见了新模式的投资红利,希望借此风口快速分到一瓢羹。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以“开始吧”“多彩投”为代表的众筹平台上,“民宿众筹”项目的支持数量、筹集资金规模颇为乐观。

在胡斌看来,“民宿众筹”火爆的原因主要由于民宿的概念营造了一种梦想的情怀,深受投资者喜爱。而相对众筹产品本身的投资额度不大,风险基本可控。因此,投资者都趋之若鹜。

但“民宿众筹”火热的背后,风险和收益正逐步增加。一些众筹平台开始喊出“高回报”的招商口号,诱导投资者下注,结果却多半是一桩折本买卖。

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关于投资“民宿众筹”项目亏本的案例并不少见。有业内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是由于我国的民宿数量虽呈“井喷式”增长,但无法掩盖其背后营收的无力。据一组数据统计:当前我国民宿投资项目盈利占比仅为20%。对于难以实现盈利的原因,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认为是由于重资产模式和市场竞争激烈所致。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赞同并补充道,受市场激烈竞争加剧影响,近年来我国的民宿入住率大幅度下降。而一些高端精品民宿项目的投资回报期,均延长了好几年,即便投资者在成本管控、营销推广方面做到极致,投资回报期也不低于5年。

种种动向,业界认为都对投资者不利,这意味着投资者要想回本,既要承担这段期间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又要面临入住率大幅度降低的风险,最终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诸多投资人眼中,“民宿投资”的红利期或已成为过去式。

“网络众筹”风险居多

除了营收无力,一些众筹平台上线的“民宿众筹”项目,存在涉嫌诈骗套现的现象,也让投资者不安。随着“民宿众筹”的负面影响扩散,唱衰该投资项目的声音越来越多,没有了信用的背书,投资者一一选择退出。

曾如火如荼的“民宿众筹”投资项目,瞬时陷入僵局。

“众筹信息的审核和公开不全面、众筹资金管理的过程不透明、众筹主体的个人隐私保护缺失,都是造成上述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守良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

对此,李守良提出四点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应坚持法律制度,利用交叉监管的方式,让政府和企业一同对众筹行业进行监管;二是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制定行业准入机制,并完善征信体系;三是提升安全技术,对众筹平台的信息安全建设,利用身份和信息认证技术,建立更信任的交易关系;四是加大公众投资风险认知的宣传和教育,推动投资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众筹模式作为新兴起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目前尚未出台明确的监管规则。”李守良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胡斌也表示,一旦出现风险,相关部门很难认定众筹项目是民商事行为或合同诈骗行为,只能在事后监管上发挥作用。陈嘉宁对此也补充道,网络众筹还存在管辖障碍。因此,监管应由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配合。

责编: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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