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贵州茅台商标侵权纠纷案,首用七人合议庭

报料有奖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

报料有奖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粤黔茶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今日上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在前海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

该案基本案情系,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为中国白酒行业的知名企业,其产品贵州茅台酒和商标“贵州茅台酒”图文商标在国内外知名度很高。被告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中黔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黔酒业)以白酒酿造、销售为主要经营业务,注册地在贵州省茅台镇,其生产和销售的“贵州茅台镇商务用酒”为本案的被控侵权产品。被告深圳市龙华区粤黔茶酒商行(以下简称粤黔商行)为中黔酒业授权在深圳的经销商。

原告贵州茅台主张,被告中黔酒业制造销售、被告粤黔商行销售的产品“贵州茅台镇商务用酒”侵犯了其注册使用的“贵州茅台酒”图文商标、“MAOTAIZHEN”、“贵州茅台”文字商标及圆形图案商标等4个知名商标,产品的包装、装潢及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标识与原告产品“贵州茅台酒”高度近似,故意欺骗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造成混淆。原告就此主张被告对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原告损失。

侵权事实的认定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最大的难题。在美国,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事实和法律判定问题,美国法官倾向于将此难题交给陪审团以超脱自己的带入性判断,避免遭受有失偏颇的指责。

而我国2018年4月修订的《人民陪审员法》关于七人合议庭的设置,恰恰契合了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审理的这一需要。《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因此,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决定本案采用七人合议庭的审理模式,即三名法官和四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案件,而由陪审员参与庭审调查,对事实进行认定,也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在事实认定机制上的颠覆性变革。

据悉,采用7人合议庭的形式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评议规则发生了重大改变,如四名陪审员均认为案件事实成立或不成立,那么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规则,三名法官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服从人民陪审员的多数意见,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已经完成,留给法官的就是法律适用了。深圳知产法庭此次采用七人合议庭,是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另外,本案的四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酒业、教育、医疗、科技等不同领域,他们的加入,可以使人民群众的普遍认知和地方性知识有序进入法庭,使法院的判决更加贴近社会和公众的普遍认识。

值得关注的还有该案采用了3D扫描技术,对涉案证物进行3D扫描比对。本案主要涉及到茅台商标和涉案侵权产品标识的比对问题,需要通过实地观察和细节比对才能做出判断,通过对证物进行3D扫描并在庭审中予以展示,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开庭时可以直接在电视屏幕上从各个角度查看证物的细节,极大方便了庭审证物的展示和侵权比对。

该案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中黔酒业、粤黔商行被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同时被告中黔酒业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100万。

据悉,近年来,深圳正日益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优选地,南都记者从深圳法院处获悉,深圳法院近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大幅上升,2018年受理32598件,较2016年增长55%;2019年上半年受理23247件,比2018年同期又增长了32%,深圳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数已接近全国知产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

数字增长的背后,既体现了深圳创新产业的蓬勃发展,也体现了广大创新主体对深圳法院的认同和信赖。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高质高效地审理案件,对中外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给予平等保护,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到深圳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如美国GPNE公司(GPNE Corp.) 诉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 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芬兰超级细胞公司(SupercellOy)诉日本聚逸株式会社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等一系列国内外原被告双方均不在深圳的当事人主动选择深圳作为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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