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裕安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关 注 民 生 事 传 递 正 能 量 一、文件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

一、文件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27号)文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四、程序步骤

(1)清产核资。我区清产核资工作已于2018年底基本完成。

(2)身份界定。制定《裕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供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参照执行。

(3)股权量化。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后,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经营性资产以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原则上不设集体股)。

(4)股权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一般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按照“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股权。

(5)机构设置。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等环节后,要及时成立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组织章程及相关管理办法,成立股东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可与村(社区)“两委”同时换届,可连选连任。

(6)运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进行资产运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7)收益分配。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合理确定分配方案。要确定收益分配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的最低数额,并按其成员拥有股份的权重进行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利。

五、改革的推进原则

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

六、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什么完成时间?

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12月底完成总结、归档工作。

▍来源:裕安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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