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主犯怎么判刑,从犯主犯如何划分?

我们知道对于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刑法 》当中只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分子进行的处罚。但是这种犯罪很明显是共同犯罪,那么是否有必要区分其中的主犯、从犯呢?聚众斗殴主犯怎么判刑呢?

网友咨询:聚众斗殴这么多人怎么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和从犯的判刑是一样的吗?

北京盈科广州分所肖逸夫律师解答:

对于聚众斗殴的主犯: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主犯的认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类人可以认定为主犯:1、起意者。2、犯罪的纠集者。3、犯罪的指挥者。4、犯罪的主要实行者, 即主要的实行犯。

二、从犯的认定: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

肖逸夫律师解析: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可知构成聚众斗殴犯罪必须要聚众即纠集多人,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为了保持刑法应有谦抑性,刑法规定并不是所有参加聚众斗殴的人都构成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其他在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从上述分析可知,聚众斗殴罪必须要二人以上才能构成,是共同犯罪中的必要的共同犯罪。

既然聚众斗殴罪是共同犯罪,就应当适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适用共同犯罪中主从犯划分的规定。

首要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首要分子是指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积极参加者在刑法中未作具体表述,刑法理论界一般认为,积极参加者指在聚众斗殴中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实施纠集人员、准备斗殴器具、互殴等行 为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直接致死、致伤他人的自然人。积极参加者也可以按阶段划分,在聚众阶段中,在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下,积极与相对方联络、预 约斗殴、纠集人员、积极提供斗殴工具的犯罪分子,是积极参加者;在斗殴阶段中,积极实施斗殴行为,直接致死、致伤他人的犯罪分子,也是积极参加者。

一般参加者,是指在聚众斗殴中作用较小,危害行为不严重的人员。法律没有追究这部分人的刑事责任,说明该部分参加人员符合刑法第13条的规定, 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部分人包括在聚众斗殴中态度一般,或其他只有轻微参与行为的人,如尾随到场,消极应付,作用不大,甚至是被 胁迫参与的,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是聚众斗殴罪的从犯。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