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进行中 方正证券一审败诉

作者:木木

时间进入8月底,中报业绩披露即将结束,近期又有多家券商公布了中报业绩,记者从方正证券8月20日发布的业绩报告中看到,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亿元,同比增长270.89%。对于业绩增长的原因公司解释称是证券市场回暖,经纪业务及自营业务拉动业绩表现。

与此同时,在公告中方正证券还公布了投资者诉公司及方正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进展情况。从中可以看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160件,合计涉诉金额为344,344,720.76元。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共计268 件,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合35,905,990.46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2017年5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针对此前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况,目前相关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仍在进行中,据记者了解,如果是在2011年8月9日到2015年7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回顾方正证券的违法违规情况,记者从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看到,经查明,当事人存在的违法事实有:方正集团及利德科技、西藏昭融、西藏容大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正集团未将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告知方正证券,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证监会决定对方正集团、利德科技、西藏昭融、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友、何其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余丽、郝丽敏、雷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韦俊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目前诉讼案件对于方正证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还不得而知,不过记者从公司7月27日发布的公告中看到,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6153.48万元。接下来我们还会持续跟踪案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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