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了自由贸易试验区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昨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昨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包括江苏自贸试验区在内的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相关情况。设立江苏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江苏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机遇。根据国务院26日公布的相关方案,我国新设的6个自贸试验区花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省区,至此,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增至18个。

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片区。南京片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片区60.15平方公里,连云港片区20.27平方公里。

《方案》明确,江苏自贸试验区以“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为战略定位,经过3—5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贸园区。

文章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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