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出借”自留地 引发邻里纠纷

远亲不如近邻,民众镇民平村的一对邻居却因为农村自留地而闹起了纠纷。该村人民调委会虽然多次调解,但依然

远亲不如近邻,民众镇民平村的一对邻居却因为农村自留地而闹起了纠纷。该村人民调委会虽然多次调解,但依然没有解开双方的“心结”。记者8月27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经民众司法所再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民平村村民陈先生与黄女士两家是邻居。早些年前,民平村民委员会还没有给村民分配自留地,导致出现村民占用原有宅基地以外土地的情况。当时,陈先生以结婚后拆旧房建新房为由,想“借用”黄女士多占的一些土地建厨房,黄女士碍于邻里关系答应了。此后陈家建成新房,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后来,民平村民委员会按照标准为所有村民分配自留地。在一次修建村路征地过程中,陈家提出将自留地与黄家的自留地进行交换,并口头承诺日后如果黄家交换获得的自留地被征用,陈家交换获得的自留地中将留一部分给黄家使用。

黄女士交换获得的自留地随后也被征用,但之后没有再分配自留地。黄女士认为,陈家当初因建新房时“借用”了自家一部分土地应当“归还”,并且陈家还承诺过会留一部分自留地给黄家使用。黄女士于是利用摆放木柴堆的方式占用陈家的部分自留地,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民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8月16日,民众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对于陈家是否承诺将所属自留地的一部分供黄女士使用一事,双方各执一词。由于双方没有就此签订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政策、村规的规范化进行讲解,并告诉黄女士,在没有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不能以一面之词对抗既定的法律事实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黄女士的儿子表示将马上联系关系较好的一户邻居,让邻居在自留地上留一部分供黄女士使用。陈先生表示如果能以这一方式解决纠纷,愿意支付1000元作为对黄女士的补偿。近日,双方在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书面协议,陈先生向黄女士支付1000元,黄女士立刻清理木柴堆,并保证以后不再以任何方式侵犯陈先生的自留地。

文章来源:乐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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