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项目不能采用大规模改造开发模式

随着城市的发展,老旧城区渐渐地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那么在城市老化地区实施有计划的城市改造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如果对现有城市进行全盘否定,进行大规模改造,片面追求“宏伟”与“巨大”,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大规模改造开发模式导致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将贫民窟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由于片面追求城市土地开发强度和开发效益,导致很多城市中心区域的改造缺乏弹性和选择性,对城市的连续性和多样性产生破坏性的影响!因此大规模改造并不能解决城市中现存的问题,同时还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有必要以渐进式小规模更新改造代替大规模改造,通过渐进式小规模的整治改造,该模式不仅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还可以实现居住社区与历史街区中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旧城改造项目不能采用大规模改造开发模式

目前的旧城改造项目,通常以大规模和小规模渐进式开发模式为基础,例如模块式开发模式、软性开发模式、改造开发模式、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整旧如旧”模式)、整合开发模式等,从而避免采用大规模改造开发模式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1、模块式开发模式

是针对大规模、多功能的旧城改造项目,由单一的开发商、单次难以直接完成,利用模块划分的思路,保证模块的相对独立性与完整性,保证模块开发的资金收回,同时利用规划组与开发商的互动,保证整个项目目标的实现。该模式适用于大型的、需要进行全面的功能改变、开发目标明确的多功能配套地区。

2、软性开发模式

这种开发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它采用渐进式小规模理论,在城市改造过程中不强制居民一次性搬迁,而是采取边改造边搬迁的方式。

3、改造开发模式

主要是针对街道进行的改造,目的是快速实现大规模的改造。首先,大型开发商负责城市中心区位较好的街区改造,将其改造成为大范围的、高档住宅区。其次,小型开发商负责不位于或者不挨近城市的中心区,但是区位上仍有改造优势的区域,可以将其改造为小范围的家庭住宅,以此来换取一些公寓住宅进行出售,从而获得利润。最后,在区位没有优势的区域,房屋所有者可以用自己的积蓄改造住宅,或者等到所在区域租金上升到能吸引小开发商时再对街区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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