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食堂设置“最低消费” ,考虑学生感受了吗

8月26日,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多名学生爆料称学校食堂饭菜价格高,且设置最低消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

8月26日,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多名学生爆料称学校食堂饭菜价格高,且设置最低消费……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后勤安保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之前该校食堂一些档口确实存在不规范问题,学生反映后,学校已经作出处理,部分饭菜的售价正在调整中。(8月28日 澎湃新闻)

浏览网上对此事的诸多议论,似乎主要是因为设置“最低消费”发生在学生食堂,人们是否可以反问,社会上酒楼饭店的包间就可以如此?

实际上,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就明确“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属于强制性消费。2015年7月2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第12条明文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发生此种行为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高校后勤的管理者们也许对此类法规不甚熟知,但强制消费是时下消费者维权的一个“热点”应该明白吧。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学生食堂经改造后于8月23日开始试营业,部分饭菜价格偏高,且设置“最低消费”,这样的事情就是从常理上去判断,也应该是有问题的。看来,关键还在于平时疏于管理,以为商户们引进后就可万事大吉。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外包服务引入到许多高校,在高校内部形成良性竞争机制,优化了组织结构。但新事物往往也会带来新矛盾。进入高校食堂的经营者或商户们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利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优势,常常在价格上做文章。或者偷工减料或者变相涨价,设置“最低消费”也是一招。

作为学校食堂引进的商户们,获得一定利润空间情有可原。但须明白,任何市场经济行为只要有利润空间就得有相应的付出。商户们应该做的恐怕是针对学生特点,合理地调整食物结构,改进饭菜口味和质量。说白了,就是要去迎合学生,而不是设定什么“最低消费”,否则只会让学生反感。诚如此次事件中有的学生所言:“不是所有学生都能承担。”

顾客就是上帝,学校食堂的商户们至少也应该把自己所服务的对象学生尊重一下,在经营活动中出一些招数前,首先要设身处地地预想一下学生的感受再说。学校也应根据相关法规,通过健全优化源头、引进评价体系、细化履约制度等加强对商户们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

文/姚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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