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业绩周期确定考核周期

1209字 | 2分钟阅读 许多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甚至包括一些管理咨询顾问在为企业各类人员设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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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甚至包括一些管理咨询顾问在为企业各类人员设定考核周期的时候,总是比较随意,跟着感觉走,觉得年度考核太长了,就搞季度考核、月度考核,觉得月度考核太频繁了,就搞季度、年度考核,这是不对的。

其实考核周期的设定有它内在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要基于业绩周期设定考核周期。 那么什么是业绩周期呢?

所谓业绩周期,就是工作任务从开始到结束,其工作绩效可以完整识别、衡量、评价的最小时长或时段。

比如,对于农民,必须经过春耕夏耘,才能等到秋收冬藏,所以,年度是农民或农业的业绩周期; 对于教师或学生,只有预习、讲课、练习、复习,等到期末考试,才知道本门功课学习掌握的情况如何,所以,学期或学年就是教师或学生的业绩周期; 对于工人,完成一个零件或完成一道工序才知道他干的是合格品还是次品,所以,工序或零件的工时就是工人的业绩周期; 对于造船厂,需要经过设计、备料、龙骨、船体、船舱、甲板、设备安装、整体调试、试航等漫长的几年时间,那么造船周期就是他们的业绩周期。

考核不论基于什么目的和意图,核心是针对业绩进行考核,那么考核就一定要在能够评定业绩的基础上进行,也就是说,

一定要基于业绩周期来确定考核周期。

否则,工作只进行了一半,还没有完成,该怎么考核,又考核什么呢?

那么,是否意味着考核周期与业绩周期完全一致呢?也不一定。基于业绩周期设定考核周期的方法分为三种:累积法、等同法、拆分法。

如果业绩周期较短,就可以采用累计业绩周期的方法设定考核周期,即把若干个业绩周期合并在一起进行考核,

比如生产工人或生产车间,几分钟或几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一个零件,按业绩周期考核太繁琐,就把业绩周期累积起来,按班、日、周、月进行考核,考核其整个周期内的合格零件数量或合格率等。 累积法选择的考核周期大多为自然周期。 在管理实践中,我们习惯了各种各样的自然周期考核,就以为自然周期考核是常态、是根本,其实自然周期考核只是表象,其背后的实质是累积业绩周期。

如果业绩周期太长,

比如房地产开发,整个业绩周期一般要持续几年,如果等整个项目完成再进行考核,就会缺乏过程控制和及时激励,

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业绩周期拆分为若干个有明确节点的阶段(即小的业绩周期)

,如拿地、报批、打桩、封顶、开盘等,把分解后的阶段作为考核周期,在阶段结束后考核其节点目标的完成情况。拆分法应当注意两点:

其一,阶段拆分不是任意拆分,而是基于任务自身特点、规律的分解,其分解后一定是有相对独立、可识别、可衡量、可评价的节点目标,即阶段业绩的,因而才能成为小的业绩周期,一般而言,这种小的业绩周期绝不是月、季、年等自然周期;

其二,拆分后的阶段考核只是过程考核、辅助考核,完整的业绩考核还是最重要、最主要的,不能舍本逐末。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一般业绩周期比较适中的,就可以采用等同法,即以业绩周期作为考核周期。

作者:王维平,北大纵横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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