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长聂永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聂永

备受关注的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长聂永涉嫌受贿案有了新进展。

据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万山检察”8月30日消息: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聂永涉嫌受贿一案,由铜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后,指定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19年8月30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向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简历显示,聂永,男,汉族,1971年8月16日生,贵州仁怀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 200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聂永长期在茅台集团从事销售工作,曾任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今年6月1日,贵州茅台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报。

通报提到,2018年11月22日,经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由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对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聂永在销售公司任职期间,为他人申请茅台酒经营权及经营过程中提供帮助,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聂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将其收受茅台酒经销商所送财物进行销毁、转移和藏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及入股四家茅台酒专卖店,并将其所获分红入股到茅台电商公司从事营利活动牟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在组建、成立茅台电商公司工作中,工作失职,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未向茅台集团报告重大事项的更改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

聂永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茅台集团第十三次党委会,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2019年5月21日,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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