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又一黑恶势力“牟氏黑帮”在白银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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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业旭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开庭

2019年8月28日至29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在白银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一楼多媒体审判庭,对被告人牟业旭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以被告人牟业旭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赵彦旭、张皓彦、丁志鹏、李建、王辉、钟立军、焦龙、李高鹏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狄春伟、徐崇渊、陈靖朝、董亮、王军、杨志刚、刘明金、左见明、梁伊娜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在接受了被告人张恩东、任志红、刘卓文、陈小松、王槐宝、焦元隽、哲红成、周启滨、邵斌的委托后,纠集被告人杨志雄、杨桓祯、杨淇、刘子刚、王瑞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诈骗、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牟业旭等3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会宁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及时向各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为10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合议庭于7月23日,召集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证据展示等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了情况,听取了意见。会宁县人民检察院派出5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31名被告人及31名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其中1名被告人因病中止审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等6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律程序进行庭审。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牟业旭等31人逐一作了法庭讯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所举证据作了当庭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牟业旭等31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有关规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庭审持续了二天。经合议庭合议,宣布休庭,择日定期公开开庭宣判。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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