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一人“消失”在马航MH370引发的诉讼

微大荔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基本案情是这样的: 2014年3月8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基本案情是这样的: 2014年3月8日凌晨2时40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次航班由吉隆坡飞往北京的途中与管制中心失去联络,3月24日,马来西亚政府宣称马航MH370次客机“终结于”南印度洋,航班上全体乘客239人及机组人员被全部推定为死亡。 在该次航班失踪的中国乘客名单上,就有大荔县的居民蒙某。 因为蒙某至今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涉及到蒙某的一些相关手续均无法办理,故申请人高某作为配偶向法院申请宣告蒙某死亡。

该案是比较特殊且少见的宣告死亡案件,承办法官曾娟莉同志拿到案件后,非常慎重,立即向有关部门了解马航事件的具体情况,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公告三个月期限届满,被申请人蒙某仍无法联系,本院则依照法律程序宣告蒙某死亡。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一生之中都要经历的阶段,但意外事件导致的下落不明却更让亲人们感情上难以接受。本案中蒙某因“飞机失踪事故”下落不明已逾五年多,依法已经具备了宣告死亡的法定条件,虽然妻子高某为了办理蒙某的一些手续问题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蒙某死亡,但宣告死亡也仅仅是法律上推定的死亡,并不排除蒙某仍有存活的一线可能,我们也殷切希望会有奇迹发生!

法官寄语: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人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不等于就是人的生理上的死亡,有可能是真亡,也有可能尚在人世,有些甚至又返回了家园,遇到这种情况,民法作出了相应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随着死亡宣告的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应恢复原有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义务,所以我们所有人还是对消失的马航MH370飞机上的所有乘客的生还抱有一丝希望,也希望蒙某有一天会回来和亲人们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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