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期住宿费1.6万 高校道歉将整改

鹏远公寓住宿费高达每学期1.6万元。 网络截图 鹏远公寓住宿费高达每学期1.6万元。 网络截图 南都

鹏远公寓住宿费高达每学期1.6万元。 网络截图

鹏远公寓住宿费高达每学期1.6万元。 网络截图

南都讯 日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鹏远公寓住宿收费高达每学期16640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学生需签订协议自愿接受增值服务,涉事公寓所属公司曾因收费争议告赢当地物价局。

9月1日,秦皇岛市政府联合工作组发布问题调查情况通报,鹏远公司有私自涨价、捆绑消费、虚构成本、未开发票、恐吓催缴等问题。针对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未尽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责任,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且有明显疏漏。

通报指出,目前未发现强制学生入住鹏远公寓的情况,有13名学生自愿入住16640元的“温馨二人间”,愿意调换房间的可调换并退还差价。

对此,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9月1日回应称,对调查中指出的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事件:

高校公寓收费过万元

学生需自愿接受增值服务

8月22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2019届新生开学。学生们发现,入住鹏远公寓时需要下载“鹏远高校后勤”App选择房型,在房型选择栏出现了价格不一的住宿收费,有的房间服务费标价过万。

南都记者从学生提供的截图中看到,一间标为“豪华双人间”的寝室,价格为16640/学期,费用详情显示为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600元,设备使用费100元,一卡通水票740元。此外,四人间的寝室标价3840/学期,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800元。

住宿的服务费是什么?多名大三、大四学生向南都记者表示,他们住宿时需要与鹏远公寓隶属的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鹏远公司”)签订一份增值服务协议书,同意自己自愿租住公寓且接受增值服务。增值服务的内容包括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房间使用面积,装修标准较高,独立卫生间并配有24小时热水器,入室保洁清扫服务等。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03年、2005年、2009年先后三次联合发文,禁止收费标准上调。河北省教育厅2008年发布的《河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显示,非财政资金新建的学生公寓,按照宿舍室内生均使用面积、内部设施条件等划分为三个等级,最高等级为每生每年1200元。

鹏远公寓6月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牌显示,住宿费均为1200元/年,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为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但4人间、6人间的住宿服务费1800/年及300元/年,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则显示为“市场行为,自主定价”。

“目前还没有后勤服务价格市场化或上调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政策条件。”南都记者从河北省政府官网了解到,河北省发改委2017年曾针对深化校内后勤服务价格市场化改革问题进行回复,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总体上继续保持稳定,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内的政策没有变,各地应认真遵照执行。

针对是否允许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公司与学生自愿签订合同、协商价格的问题,河北省发改委称,社会化的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等服务,是后勤实体与高校之间合同约定,高校后勤实体直接与学生个人或家长签订住宿协议,有违教育部相关规定。

争议:

物价局曾认定公司收费违规

反被公司告上法庭终败诉

2002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与秦皇岛市鹏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在新校区投资建设后勤服务园区(即鹏远公寓),实际运营管理由2003年成立的秦皇岛鹏远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南都记者注意到,秦皇岛市物价局曾认定鹏远公寓所在公司住宿收费违规而下发责令退款的通知,但被公司告上法庭称该通知违法。法院今年1月判决物价局败诉,增值服务费认定为住宿费无事实依据。

在河北省网络问政综合服务平台上,有学生去年8月对鹏远公寓的“增值服务费”如此反映:“物价局规定鹏远宿舍费只能在1200元以下,于是鹏远就把宿舍费规定在1200元,剩下的都说是服务费,今年服务费涨到了1800元,水电费全是我们自负,所谓的服务费也不过是有阿姨每天进宿舍拖地几秒钟而已,我们受到的待遇极差,根本不值1800元。”该生还称,鹏远方面从未开过服务费的发票。

包含增值服务费的住宿收费是否合规?2015-2016学年,鹏远公寓对2518名入住学生收取每年1200元住宿费以及每生每年600元的“增值服务费”,秦皇岛市物价局认为收费1800元超过住宿费用规定,对鹏远公寓所在公司作出责令退款的通知。

但秦皇岛市物价局被该鹏远公寓所在公司起诉,称责令退款的通知违法。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物价局败诉。

南都记者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的二审行政判决书看到,法院认为,鹏远公寓所在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对学生公寓收取住宿费的行为,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为学生提供标准之外的额外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费,并在收费票据上载明为“增值服务费”,该行为应属市场行为,物价局将600元增值服务费认定为住宿费没有事实依据。

政府通报

公司存在私自涨价、恐吓催缴等问题

对于鹏远公寓住宿费用等问题,秦皇岛市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7日发布微博称,已约谈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和鹏远公司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已经成立联合工作组进驻学校进行调查。

9月1日,秦皇岛市政府联合工作组发布问题调查情况通报,目前未发现强制学生入住鹏远公寓情况,学校曾在学生报到时告知宿舍分为校管宿舍和鹏远公寓(社会化公寓)两种。截至8月28日,在校管宿舍住宿5843人,在鹏远公寓住宿3990人,经批准在校外住宿22人。

通报指出,鹏远公司存在私自涨价、捆绑消费、虚构成本、恐吓催缴、未开具发票等问题。

2018年9月,鹏远公司在未增加设施和服务的情况下,将四人间的收费标准由2400元涨至3000元。该调价行为未履行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签订合同中关于涨价行为须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约定。

联合工作组调查认为,相关部门只批准了鹏远公寓四人间、六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但该公司未经批准和协商同意,擅自设立一人间、二人间、三人间,联合工作组责令其对此进行整改。

此外,鹏远公司收取增值服务费不透明且存有虚构成本问题。未向学生明确公示每项具体服务的价格和提供服务的标准,存在年限、项目、成本虚构问题,如安装的空调、电热水器、木地板按3年摊销成本,未发生的大修费用记入收费项目等。同时,鹏远公司还存在捆绑消费现象,在其制定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中,增值服务为整体捆绑消费,学生不能自由选择是否购买其中某项服务,只能一并缴纳总体费用。

对于部分学生未交费的情况,调查显示,鹏远公司曾对鹏远公寓在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日、2019年1月4日进行过两次强制断电。此外,还在2019年5月13日安排人员上门催收,存在态度蛮横、言语失当等问题。

对于网上所反映的扣押欠费学生毕业证问题,经联合工作组调查,鹏远公司今年6月将22名欠费学生起诉,后又撤诉,对学生造成一定心理影响,但未发现有扣押欠费学生毕业证的情况。目前仍有81名毕业离校学生欠缴住宿费和增值服务费,合计24万余元。

通报要求,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进行严肃整改。对鹏远公司虚构成本、捆绑消费、擅自调价、未开具发票等问题,由市场、税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税务部门还将开展涉嫌偷漏税的调查。

学校回应

学校致歉称将汲取教训,落实整改

针对该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秦皇岛市政府联合工作组发布的通报称,学校未尽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责任,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且有明显疏漏。

通报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未尽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责任。对于学生近年来反映的鹏远公寓收费和服务等问题,学校虽多次向鹏远公司发函,但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解决问题不力。

在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中,学校只对鹏远公寓六人间的住宿费标准有表述,未提及增值服务费内容和其它房型,影响了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报指出,学校及鹏远公司应根据政策规定和学生需求,对现有合同重新修改完善,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依法解决学生反映的鹏远公寓收费和服务等问题。逐一征求已入住16640元“温馨二人间”13名学生的意见,愿意调换房间的予以调换并无条件退还差价,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通报要求,下个学期开始前,房间设置、增值服务费收取等应在校企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按规定程序报批。

对此,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9月1日回应称,对调查中指出的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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