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瞒报案件的违规事实 辽宁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0万

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瞒报案件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瞒报案件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鞍山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为杨科,1998年12月9日在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贴现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法津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行政处罚信息表:

采写:实习生 夏凡 南都记者 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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