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东自动投案,曾任市委秘书长等职

李向东

曾与落马的一汽集团原董事长徐建一交集颇深的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东现已自动投案。

9月4日早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向东涉嫌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吉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李向东,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吉林公主岭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李向东长期在吉林市任职,2000年1月起先后担任吉林市昌邑区委副书记、区长,市农业委员会主任等职。2003年1月,李向东出任吉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5年9月任市政府秘书长,并于2007年2月一举跻身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1年5月,李向东以吉林市委常委身份转岗兼任副市长,直至2016年1月升任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引人关注的是,李向东先后担任吉林市政府秘书长、市委秘书长的两年间,与曾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的徐建一颇有交集。

2004年底开始,时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的徐建一兼任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2006年9月,徐建一升任吉林市委书记,并于次年5月进入吉林省委常委之列。

2015年3月15日,时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的徐建一通报接受组织调查。在同年8月公布的“双开”通报中,徐建一被披露存在“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执行组织决定;为其子在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在购买住房中侵占国家利益、违规领取奖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等问题。

2017年2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受贿案,对被告人徐建一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判决书所附清单中的个人财产;对徐建一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建一利用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长春市顺航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强等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间接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8. 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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