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制度

本报讯(记者王忠先)近日,通化市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监管主体和责任,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党委领导下,强化政府综合监管主导责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在完善监管措施方面,加强卫生健康行政秩序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重要岗位的监管以及重大安全事件处置等重点事项的监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实行网上公开交易;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在创新监管机制和加强监管保障方面,将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立综合监管督查机制,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确保监管长效有力,助推健康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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