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联防队员 以抓嫖为由敲诈足浴店客人

今年3月初,被告人在青浦区一家足浴店,冒充联防队员,以抓嫖为由,强行向被告人索要人民币2500元,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61岁的青浦本地人武某窜至青浦练塘一家足浴店内,谎称自己是派出所联防队员,威吓一名正在店内消费的被害人,称被害人在包房内有嫖娼的违法行为,以带至公安机关处理为要挟,敲诈勒索被害人人民币2500元。而此前,他也曾冒用联防队员的身份强行推销安全通道警示标牌。这次,他突然改弦更张,改以抓嫖为名来敲诈对方了。

罪犯武某:“我上去是卖消防通道牌子,我认为他是嫖娼,我就说和他私了,我是冒充联防队的。”

检察官介绍:而在早前,被告人就已经多次冒充过联防队员,对数家足浴店以250元一块的高价出售消防安全通道警示牌。用虚假身份来让这些足浴店购买他的高价安全出口警示牌。

罪犯武某:“牌子卖掉1000块,还有一个2500,总共3500。”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俞检察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检察官介绍:武某就是利用了这些人员生活不检点、羞于启齿、怕被警方处罚的心理,而进行敲诈。这也给一些人敲响了警钟。

检察官提醒,切莫走歪门邪道,失去对法律的敬畏。群众也当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严于律己,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一方面,切莫为了几千元的蝇头小利就萌生敲诈勒索的不法念头。须知再往前一步,就越过了法律的红线,后悔也无用。另一方面,群众也应当增强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目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已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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