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开了一个大会后!多名干部自动投案

今年吉林省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中,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刚振涛,去年还在会场观看专题片,

今年吉林省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中,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刚振涛,去年还在会场观看专题片,今年却已成为片中人。他在片中说参会后很受触动,产生了“五怕”心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选择向组织坦白,而法院最终的判决,证明了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今年 警示教育大会 后第二天开始,陆续有省管干部和市管干部自动投案,像刚振涛一样做出了同样正确的选择。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延生简历

李延生,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吉林永吉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90年12月,任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处副处长;1991年3月,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级秘书;1992年7月,任松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9月,任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1995年6月,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6年1月,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处处长;2000年12月,任长春市城市管理监察总队总队长(副局级);2003年2月,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2009年7月,任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任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长春市城市管网建设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014年1月,任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长春市政协副局级干部;2014年4月,任长春市政协副局级干部;2014年8月,本人申请提前退休。

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张庆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宽城区纪委监委消息: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张庆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庆民简历

张庆民,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吉林德惠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1年4月,任宽城区西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993年12月,任宽城区柳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994年12月,任宽城区群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997年1月,任宽城区群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01年1月,任宽城区南广街道党工委书记;2009年8月,任宽城区南广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2009年10月,任宽城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1月,任宽城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兼宽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2年3月,任宽城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6月,任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2014年8月,任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研员;2019年5月,任宽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调研员。

长春市双阳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英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长春市纪委监委消息:长春市双阳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英涉嫌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英简历

赵英,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吉林双阳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1年1月,任共青团双阳县委宣传部部长;1983年12月,任双阳县新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86年9月,任双阳县新安镇党委书记;1992年12月,任双阳县委常委兼乡企局局长;1995年2月,任双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5年8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9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2年10月,任长春市双阳区委副书记;2006年8月,任长春市双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2006年11月,任长春市双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3月,退休。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巡视员仲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巡视员仲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仲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公款旅游;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工程建设。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仲研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背弃入党初心,同党离心离德,将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商人搞权钱交易;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仲研开除党籍处分; 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化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管伟新同志配合吉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通化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吉林省委巡视组原巡视专员管伟新同志涉嫌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吉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管伟新简历

管伟新,男,汉族,1953年4月出生,吉林蛟河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85年4月,任通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9月,任通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1年9月,任通化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5年6月,任通化市政府秘书长;2000年8月,任通化市市长助理;2003年12月,任通化市副市长;2004年12月,任通化市委常委、秘书长;2012年1月,待安排;2012年8月,任吉林省委巡视组巡视专员;2016年5月,退休。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永利同志配合松原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据松原市纪委监委消息: 松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永利同志涉嫌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松原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赵永利简历

赵永利,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吉林扶余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01年12月,任前郭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 2003年6月,任前郭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2008年1月,任松原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2008年8月,任松原市交通局副局长; 2009年7月,任松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2016年11月,任松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年9月,免去松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东涉嫌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向东涉嫌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吉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李向东简历

李向东,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吉林公主岭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0年1月,任吉林市昌邑区委副书记、区长;2001年5月,任吉林市农业委员会主任;2003年1月,任吉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5年9月,任吉林市政府秘书长;2007年2月,任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2011年5月,任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2016年1月,任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庆春配合延边州监委监察调查

据延边州监委消息: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庆春涉嫌职务违法,已自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延边州监委监察调查。

王庆春简历

王庆春,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吉林图们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99年3月,任延边州农垦特产局农垦处处长;2001年10月,任延边州农垦特产局企业处处长;2002年7月,任延边州农垦特产局副局长;2005年1月,任延边州农业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11月,任延边州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2019年3月,任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桦甸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丛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桦甸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丛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丛刚简历

丛刚,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吉林桦甸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04年6月,任桦甸市北台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5年11月,任桦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08年5月,任桦甸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6月,任桦甸市政府办公室主任;2013年3月,任桦甸市夹皮沟镇党委书记、镇长;2013年8月,任桦甸市委常委,桦甸市夹皮沟镇党委书记、镇长;2015年4月,任桦甸市政府副市长,桦甸市夹皮沟镇党委书记、镇长;2015年6月,任桦甸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长白山管委会交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胜利自动投案,已退休五年

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消息: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交通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胜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自动投案,经吉林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段胜利简历

段胜利,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吉林大安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96年6月,任吉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2006年5月,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交通管理局局长(挂职);

2009年10月,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交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挂职);

2012年6月,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副秘书长(挂职);

2013年10月,任吉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2014年6月,退休。

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党委原副书记孙永利被提起公诉

近日,吉林省白城师范学院党委原副书记孙永利(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单位受贿、贪污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永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永利在担任白城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对负责和分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单位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单位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吉林省已有3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形成了密集的“扎堆式投案”效应。

与其提心吊胆、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不如放下顾虑、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之下,在党纪国法面前,是心存侥幸“负隅顽抗”,还是主动如实交代问题,严、宽两方面的“事实”就摆在眼前。 “问题干部”若还抱着“赌一把”的侥幸心理,不但会越陷越深,也失去了自我救赎的最后机会。 打消侥幸心理,尽早主动向组织交代清楚、真诚悔过、彻底坦白,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王贺)

问:如何理解被调查人自动投案?

答:自动投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被调查人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监察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被调查人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监察机关的询问、讯问或者尚未采取留置措施之前,主动到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接受调查。

被调查人犯罪后逃到异地,又向异地的监察机关投案的,以及被调查人因患病、身受重伤,委托他人先行代为投案的,也属于自动投案。有的被调查人在投案的途中被捕获,只要查证属实的,也属于投案。有的被调查人投案并非完全出于自己主动,而是经亲友劝告,由亲友送去投案,对于这些情形也应认定为投案。

但被调查人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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