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能有共同还款人吗,做共同还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银行对于首套房家庭给予的利率优惠变动不是很多,但是给予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还是会因人而异的。那么,房贷能有共同还款人吗,做共同还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做共同还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何阳律师解答:

共同还款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年龄在30至60周岁;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户口在本县。

 共同还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

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

如是借款给他人,用于家庭生活的,主张还款时配偶是共同还款人,否则配偶没有还款义务。如是按揭买房产生的贷款,共同还款人是共同购买房屋的人,可以是夫妻,也可以是合伙人。直系亲属和配偶不必然成为共同还款人。

何阳律师解析:

共同借款人责任承担: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

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

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诉讼请求。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借款人选择抵押作借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借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借款保证保险,并明确借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借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借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借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 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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