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标准3000万元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补助落地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刘瀚琳)继中央多次部署生猪生产养殖工作以后,9月9日,发改委、农业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刘瀚琳)继中央多次部署生猪生产养殖工作以后,9月9日,发改委、农业农村部下达《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范围和补贴规模化养殖场两方面推进恢复生猪产能,同时对中央补贴占比作出明确规划。

《通知》明确,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提出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

此外,《通知》提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各省可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近来,面对非洲猪瘟疫情过后出现的生猪产能下降、猪价连创历史新高的局面,中央多次部署,多项举措指向引导生猪规模化养殖。8月21日,国常会明确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同时补贴生猪调出大县,有效增加生猪存栏量。

9月4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

9月5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同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规定。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鉴于全国生猪产能下降达30%-40%,而小型养殖场损失惨重,养殖成本高昂但利润滑坡,加上我们对于提高生猪生产意愿相对迫切,规模化集中养殖成为大势所趋。

“但是在鼓励集中生产、规模化养殖之外,还需加快脚步全面提高生猪养殖的现代化水平。”李国祥表示,当前尚未出现有效措施彻底革除非瘟疫情,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生猪养殖全产业链的现代化建设,有效控制疫情,提高产能。但目前来看,全面恢复生猪产能至少需等一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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