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化产业规模稳步发展,拉动经济增长新起点

2018年,陕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企业单位数达到1205个,是2014年的2.2倍;2004年至2017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2.4%……昨日,省统计局发布统计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经过长足发展,陕西文化产业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文化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提升。

法人单位数量不断增加

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快速增长。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仅有0.58万个,2008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增长至0.88万个,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时,陕西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达到1.71万个。从占全国的比重看,2004年陕西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仅占全国总数的比重为1.8%;2013年占全国总数的比重达到1.9%,比2004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从规模以上情况看,2014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初步建立时,陕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企业单位553个,占全国的比重仅为1.2%,2015年增加到574个,2016年达到710个,2017年达到999个。2018年,陕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企业单位数达到1205个,是2014年的2.2倍,占全国的比重提高到2.1%,5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在企业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全省文化产业的营业收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省文化产业营业收入仅151.6亿元;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省文化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35.5亿元;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省文化产业营业收入突破700亿元,达到751.1亿元。

从规模以上情况看,2014年陕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企业营业收入仅为459.6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不足1%,仅为0.6%;2016年突破600亿元,达到622.4亿元;2018年,陕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营业收入843.8亿元,是2014年的1.8倍,占全国的比重提高到1.0%,5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

在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全省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值不断扩大,占全省GDP的比重快速提升,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显著提升。2004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仅为65.3亿元,2008年接近200亿元,达到186.65亿元,2012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500亿元,达到500.7亿元,2016年突破800亿元,达到802.5亿元,2017年突破900亿元,达到911.1亿元,是2004年的14倍,是2008年的4.9倍。2004年至2017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2.4%。

文化产业增加值高速增长的同时,其占全省GDP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时,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2.06%,2008年上升至2.55%,2011年突破3%,达到3.04%,2017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4%,达到4.16%,超过了天津和湖南,追平了山东,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排名第6位,比2016年前进3个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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