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金协会:开展互联网在线贷款业务应明示综合年化成本 10月起将进行抽查

凤凰网WEMONEY讯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向会员机构发出通知,明确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的披露和明示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

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行为。协会根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开展了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的披露和明示自律规则的起草工作,来自协会相关部门和从业机构的代表参加了起草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化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专家对此项工作给予了指导。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从业机构仍存在仅以日利率、月利率、服务费等模糊方式开展宣传,所披露的息费与实际借贷成本不一致,致使一些金融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并参与交易。为此,协会就规范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自律要求,要求各会员机构在从事各类互联网在线贷款业务时,应在产品展示、广告、合同、宣传等渠道以醒目方式明示金融消费者所需承担的综合年化成本,对借款人给予清楚的风险警示。此外,协会将于2019年10月开始对部分会员机构互联网在线贷款的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拒不遵守自律管理要求的会员机构,除依照相关章程给予自律惩戒外,将提请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通知强调,各从业机构应履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实现借贷利率和费率的公开透明,办理借贷业务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凤凰网WEMONEY 曾仰琳/编辑)

附关于规范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自律行为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机构:

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规范从业机构互联网在线贷款的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行为,更好地保障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征求相关从业机构的意见,现就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自律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机构从事各类互联网在线贷款业务时,应在产品展示、广告、合同、宣传等渠道向金融消费者显著提示贷款产品的息费标准等信息,并以醒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正文处使用加粗字体、放大字号、加着重号、加边框等方式)突出消费者所需承担的综合年化成本。其中,综合年化成本指消费者在归还本金之外支付的所有息费除以本金,并进行年化处理后的百分数。各会员机构不得在产品展示、广告、合同、宣传等渠道仅以日利率、月利率、手续费等模糊方式开展宣传。

二、各会员机构应及时就互联网在线贷款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进行自查整改,并对合作机构所开展的互联网在线贷款业务进行排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披露和明示综合年化借贷成本的,应要求其立即整改。

三、各会员机构应履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实现借贷利率和费率的公开透明,办理借贷业务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并加强对借款人的宣传教育和风险警示。

协会将于2019年10月起对各会员机构互联网在线贷款的综合年化成本披露和明示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拒不遵守自律管理要求的会员机构,协会将依照相关章程给予自律惩戒,并提请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处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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