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原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被依法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9月16日消息,北京市原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副局级)涉嫌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对李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题为《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军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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