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副局长张新:将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近日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近日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中国扩大金融开放迎来实质性举措。9月16日,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张新就有关政策背景、内涵意义、风险防范及下一步政策动向等问题做出了回应。张新表示,外汇局将进一步完善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

张新表示,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作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为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开放和深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不适应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开放进程的情况。一方面,由于存在投资额度管理等行政性限制,投资额度使用率偏低;另一方面,随着国际主流指数相继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其指数体系,并稳步提高纳入权重,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需求,客观上也对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的投资便利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人民银行、外汇局在对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实施情况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建议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张新认为,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当前外部环境下,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再次表明了我国坚定扩大开放的决心,有利于吸引更多长期资本,对促进人民币汇率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都有积极意义。”

“当前我国股票和债券市场外资占比均偏低,随着全球主流市场指数相继纳入A股和人民币债券并逐步提高纳入权重,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预计合格境外投资者将稳步、有序增持境内资产。”张新说,考虑到合格境外投资者多为长期投资者,预计资金流入相对平稳,不会出现“大进大出”的风险。

“外汇局正在着手修订取消投资额度限制相关配套法规。”张新表示,“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凭证即可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

对于各方关注的风险防范问题,张新表示,外汇局将进一步完善健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加强监测分析,逆周期市场化调节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市场顺周期波动,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依法依规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跨境套利和违法违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近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在此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尝试,比如逆周期调节外汇风险准备金等。”张新说,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后,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宏观审慎管理,探索更多的价格型宏观审慎管理手段,逆周期调控相关跨境资金流动。

在微观监管上,外汇局将强化登记管理,加强穿透式监管和跨部门监管。“外汇局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如给予价值型长期投资者更广泛的投资范围,加大对冲基金类机构的核查检查频率,及时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奖优限劣。”张新说。此外,外汇局还将不断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和预警框架,实时监测外资买卖A股和人民币债券情况,有效预警证券投资项下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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