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可:谁是中国的刑狱之神?

刑神蓐收

在中国的刑罚之神中,最著名的无疑是西王母。据《山海经》的形容,祂“豹尾虎齿,司天之厉及五残”,也就是主管天上的灾祸和刑罚。但由于西王母后来转型为温柔敦厚的王母娘娘,所以,她的原貌与神格,也一并为世人所淡忘1。

真正在中国神谱中扮演惩罚者角色的,一般认为是蓐收。有的典籍声称,他是日神少昊之子或叔叔,因为分管夕阳和晚霞,所以还有一个叫做“红光”的别名2。更多的典籍认为,他是少昊的助理,分管着西部世界的广阔荒原。《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记载,“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两龙”。郭璞在注解里进一步解释说,蓐收是金神,长有人的面孔,老虎的爪子,皮肤上覆盖着白毛,手持一种叫做“钺”的兵器。这种兵器其实就是斧头的别名,原本是一种刑具,用来执行斩首或腰斩的死刑。这件处刑的利器,揭示了蓐作为刑神的真实身份3。

诗人屈原在楚辞《大招》里描述了这位刑神的尊容:“在西方苍茫的沙漠里,有一位神灵,长着猪的脑袋,竖起的眼睛,尖牙利齿,披头散发,还发出狂笑4。”这段描述,向我们进一步展示了这位刑神的狰狞面目。为什么要让一位分管夕阳与秋天的神灵,来主管人间的刑罚与灾祸呢?这大概是因为,黄昏和秋日都是生命最后时光的象征,标志着生与死的边界。蓐收就伫立在这个边界上,用死刑将活人送入无限暗黑的冥界。

在这方面,它跟埃及日神阿图姆(Atum)非常相似。他虽是主管黄昏的日神,但同时也分管生命和死亡,所不同的是,它能把国王的亡灵从金字塔里提取出来,投放到美丽灿烂的星空,而不是恐怖阴森的地狱。

关于刑神蓐收,《国语》里还有进一步的记载,它说:北方有个小国叫做虢国,它的国王在神庙里做梦,看见一位神灵,形象跟《山海经》的描述一样,站在西边的柱子跟前。国王非常害怕,转身就要逃走。那位凶神却说:“站住,上帝已经下令,叫晋国攻击你的城门。”国王从噩梦中惊醒,赶紧找来史官占卜,史官说:“如果他长得如您所描述的那样,那应该就是蓐收吧,祂是天上的刑罚之神,应该是代表上帝的旨意,要降下灾祸。”国王听后非常生气,就把史官关进监狱,又下令全国百姓为这个梦祈福。然而六年之后,国王的噩梦得到了应验——晋国借道虞国进行偷袭,一举灭亡了虢国。这个故事从侧面验证了刑神的强大力量5。

埃及日神阿图姆

在上古神系中,除了像蓐收这样专职主管死刑的刑罚之神,还有一种主管司法和牢狱的神,称之为“狱神”,体现了刑神的另外一种职能。历史上最有名的刑神,非皋陶莫属。早在舜做国王的年代,他就被任命为大法官,负责法治、审判和监狱管理的事务6。传说,他的脸是青绿色的,仿佛一只削过皮的冬瓜,尖利的嘴巴看起来像是鸟喙7。长相可以说起奇丑无比,但他不仅能够英明地审理案件,还参与了立法工作,制定刑罚8,后来演变为著名的“五刑”——

首先是“墨刑”,就是用颜料在脸上刺字或图案,毁掉罪犯的容貌;第二是“劓刑”,就是割掉罪犯的鼻子;第三种叫“刖刑”,就是砍去腿或膝盖;第四种叫“宫刑”,就是毁坏人的生殖器,对于男性来说是阉割,对于女性而言则是摧毁她的阴道和子宫;第五种叫“大辟”,也就是砍头,是五刑中最为严厉的一种9。

根据史书记载,皋陶是一位正直无私、廉明公道的法官,据说在他主管司法的时代,天下没有出现过滥用刑罚和冤枉好人的事件,那些邪恶的罪犯畏惧他的存在,纷纷远走高飞10。

皋陶的坐骑獬豸

皋陶不但制定了刑罚,同时也是监狱的发明者。当时的监狱非常简陋,甚至连墙壁也没有,只是一圈露天的栅栏,把犯人关在里面,外面派两条狗看守,所以“狱”这个汉字,中间是一个言,左右各有一个“犬”旁,形容犯人只能跟两只狗对话。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汉字,淋漓尽致地描绘了这个戏剧性场面。虽然这种原始监狱过于简陋,但起码具备了关押犯人的功能,因此,皋陶就理所当然地被世人奉为狱神11。

那么,皋陶凭什么能明辨是非而从无差错呢?他真的有洞察秋毫的本领吗?事情恐怕并非那么简单。事实上,他拥有一件神奇的法宝,那就是他的坐骑獬豸。这是一种集牛、羊、鹿和麒麟的特征于一体的神兽,它最明显的标志,是头上长有一只独角,可以视为东亚版的独角兽。

东汉思想家王充在《论衡》里告诉人们,獬豸是一头独角羊,它的天性是判断人有没有犯罪。因此,皋陶在断案遇到难题时,就会把它牵出来,让它直面嫌犯,只要嫌疑人有罪,它就会用那只独角去触碰他,甚至直接将其杀死,从而大大提高了审判的效率和准确度。在某种意义上,獬豸才是真正的法官,没有它的神通,皋陶的司法公正将难以为继12。

尽管如此,皋陶还是受到了中国民众的广泛崇拜,到了两宋时代,民间对他的供奉,已经遍及州县两级监狱,直至明代都是如此。在著名的山西洪洞县苏三监狱里,至今还保存着一座狱神的坐像,样子像是一位表情和善的老者,据说他就是皋陶,身边站着两个小鬼,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可能代表着狱卒的形象。这是目前唯一保留下来的皋陶像,它身上残留着中国人对这位刑狱之神的模糊记忆。

到了清代初年,皋陶的形象开始淡出,取而代之的是西汉丞相萧何。萧何之所以被奉为狱神,是因为在他追随刘邦造反之前,是一名县衙里的刀笔吏,汉兴之后,又在秦朝法律的基础上,制订了汉朝最重要的法典《九章律》,对汉代和以后的刑法,有过重大贡献。可惜,尽管他对皇帝忠心耿耿,依旧被刘邦无辜地关进监狱,戴上了沉重的刑具。对于一位狱神而言,这无疑是最尖锐的命运反讽13

注:

1《山海经·西山经》:“又西三百五十里,曰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

2《山海经·西山经》:“又西二百九十里,曰泑山,神蓐收居之。其上多婴脰之玉,其阳多瑾瑜之玉,其阴多青、雄黄。是山也,西望日之所入,其气员,神红光之所司也。” 郝懿行疏:“是神,员神,盖即少昊也;红光,盖即蓐收,见下文泑山。”

3《山海经·中山经》郭璞注:“金神也。人面虎爪,白毛执钺。”

4《楚辞·大招》:“魂乎无西,西方流沙,漭洋洋只;豕首纵目,被发现只;长爪踞牙,俟笑狂只。”

5《国语·晋语二》:“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尔门。’”公拜稽首,觉召史嚚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公使囚之,且使国人贺梦。舟之侨告其诸族,曰:“众谓虢亡不久,吾乃今知之。君不度而贺大国之袭,于己何瘳。吾闻之曰:大国道,小国袭焉曰服;小国敖,大国袭焉曰诛。民疾君之侈也,是以遂于逆命:今嘉其梦,侈必展,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民疾其态,天又诳之,大国来诛,出令乃逆,宗国既卑,诸侯远己,内外无亲,其谁云救之,吾不忍俟也,将行。”以其族适晋,六年,虢乃亡。”

6《尚书·舜典》:“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7《白虎通》:“皋陶乌喙,是谓至信,决狱明白,察于人情。”《文子》:“皋陶之状,色如削瓜。”

8《左传·昭公十四年》:“叔向曰: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9《史记集解》:“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历代刑法考·唐虞》:“有虞氏五刑,他无明文,伪孔传亦同马融之说,故疏谓准《吕刑》文。《鲁语》刑五而已,大刑甲兵,次刑斧钺,中刑刀锯,其次钻筰,薄刑鞭扑。所称五刑与《吕刑》异。此文鞭扑分列于下,自不在五刑之内。至五刑始于何代,经传无文。《吕刑》言苗民习蚩尤之恶,淫为劓、刵、椓、黥,知五刑由来久矣。”

10《论语·颜渊》:“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

11《急就篇》:“皋陶造狱法律存”《说文解字》:“狱,确也,从㹜从言,二犬所以守也。”

12《论衡·是应篇》:“儒者说云:觟�者(按:即“獬豸”),一角之羊也,青色四足,或曰似熊,能知曲直,性知有罪。皐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故皐陶敬羊,起坐事之。”

13《史记·萧相国世家》:“上罢布军归,民道遮行上书,言相国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上至,相国谒。上笑曰:“夫相国乃利民!”民所上书皆以与相国,曰:“君自谢民。”相国因为民请曰:“长安地狭,上林中多空地,弃,愿令民得入田,毋收稾为禽兽食。”上大怒曰:“相国多受贾人财物,乃为请吾苑!”乃下相国廷尉,械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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