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员发生交通事故学员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刚报名的驾校学员,第一天去驾校参加科目一考试,教练开车送这些学员去考场,途中教练叫学员去买水,停车在马路边上,该地方禁止停车,学员听从教练安排去买水,没有注意后面有人直接开车门下车,结果后面一个骑电动车的被车门撞倒受伤,去医院住院治疗了两个月,花了4万元医疗费,现在对方起诉教练和学员要求赔偿,事故认定书没有说学员有责任,但对方起诉却说教练主要责任,学员次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的规定,该学员当时的身份认定争议较大,如果认定属于学员,那么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由教练员承担,如果认定其系乘客,那么其自己要承担责任,教练员存在指示错误也要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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