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近年来,保险监管持续发力,初步遏制保险业市场乱象蔓延的态势,但市场乱象仍未根治。根治市场乱象必须坚持

近年来,保险监管持续发力,初步遏制保险业市场乱象蔓延的态势,但市场乱象仍未根治。根治市场乱象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在采取强力监管手段严厉打击恶意违规行为的同时,应加强对乱象频发内在机理的研究,进行理论反思,寻求治本之策。当前应重点加强保险经济功能的渗透度、保险公司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研究,为提升保险监管有效性提供理论支撑。

保险经济功能转型升级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上升。保险有助于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自我修复能力,缓解社会公众对疾病和养老的担忧。然而,保险业的市场空间并未充分释放,保险公司同质化经营、恶性竞争较为突出,全国车险占比接近64.2%,财险市场变成车险市场;低保障的投资类人身险产品仍是主流,寿险市场变成理财市场。保险业健康发展应坚持回归本源,突出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为本,拓展更广泛的蓝海市场,形成高水平差异化的竞争格局,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经济转型升级催生新的保险需求。一是保险业在促进创新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我国进入大规模工业化和城镇化后半段,创新将成为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力。创新作为“创造性破坏”,始于技术,成于金融,风险与创新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伴随着创新全过程,保险的介入为技术创新以及相关融资活动提供了额外的安全垫,有助于分散风险,激发创新活力。二是保险业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大有可为。随着居民财富、收入以及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社会公众生命价值和时间价值显著上升,社会公众需求由扩大数量转向追求质量,对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三是政府职能转变对保险业提出了新要求。保险公司应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新需求,开发新产品、提升风控能力,改进服务手段,运用市场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如通过“警保合作”提高交通事故勘察、处理、理赔效率,增进社会和谐;开办各种履约保险替代政府部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开办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取代申请人必须提供与被保全财产价值相当的担保,减轻诉讼申请人经济压力。

(二)居民财富增长扩展传统财产保险的边界。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明显提高,财富总量快速扩张,2018年年底人均住房面积37平方米,城镇家庭户均住房接近1.2套,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40部,计算机81台,家用汽车38辆,城镇家庭户均总资产162万元,净资产151万元。与之相伴,居民资产结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保险在保障居民资产安全和实现财产性收入等方面重要性凸现。一是居民对家庭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的保障需求增加,家财险、意外伤害险等传统保险产品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已经呈现投保面大幅增加、保险额度大幅增加的趋势。二是消费升级推动保险业产品和渠道创新。近年来,我国网上商品销售规模快速上升,2018年全国网上商品零售额7019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4%,互联网平台非面对面、非货款两清的交易模式,催生了产品质量、送达时间等保险新需求,呈现出保险标的小额化、产品销售在线化的趋势,为保险业务拓展开辟了新领域。

(三)人口老龄化带动医疗养老保障新需求。“人多、人老”是我国最重要的国情,人口众多决定了人身险市场潜力很大,快速老龄化进程进一步扩大了人身险市场空间。过去10年间,老年抚养比由11.3%上升至16.8%,并呈逐年加快的态势,2018年年底我国65岁人口占比11.9%。发达经济体的经验事实表明,随着老龄化时代来临,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配置中保险和养老的占比不断上升,美国占比32%,欧元区占比41%,与我国情况类似的韩国和日本占比分别为32%和28%,人口结构显著优于我国的印度占比为27%,我国占比仅11%。在养老保障方面,目前国内相当部分人身险公司销售的年金产品“异化”为快速返还的短期投资产品,不符合养老保险的定位。未来商业保险是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功能将更加凸现,人身险公司要大力开发适应“银发时代”的保险产品,通过市场化方式平滑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收入,缓解养老金缺口,稳定全社会消费水平,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支撑。在健康管理方面,目前健康险产品种类单一、性价比低等问题较为突出,无法满足社会公众对重大疾病保险、长期看护保险等健康保险的需求。此外,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俗差异较大,疾病类型和平均寿命有所不同,保险公司要改变全国采用同一个生命表、适用同一个费率、一张保单卖全国的状况,深耕细作区域保险市场,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不同区域生命表,精准测算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疾病发生率,推出满足当地消费者特定需求的区域性专属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商业模式研究

保险公司商业模式与其行为特征密切相关。商业模式不合理的金融机构通常面临较大的合规压力,潜在风险也较高。后危机时期全球金融监管改革达成的一项重要共识,就是监管当局必须评估金融机构商业模式的合理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大的风险就是“不务正业”。近年来国内外保险实践表明,那些过度关注市场份额、业务增速的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缺乏理性,违规事件频发。为此,监管部门应积极作为,主动发力,从产品特征、营销方式、资产配置、收入和支出结构等方面挖掘信息,持续评估保险公司业务模式的合理性,及早揭示风险,引导保险公司回归本源,围绕主业构建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一)巩固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保费收取和理赔支出只是保险公司经济功能的财务表现,保险的根本要义在于风险控制,基于大数定理收取保费实现风险从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转移,保险公司通过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和集中化的风险控制,降低风险事故概率并分散风险,而不仅仅是在风险事件发生后被动理赔。无论是“大而全”的综合性公司还是“小而精”的专业性公司,都应具备与业务规模、复杂性相匹配的风险管理部门,强大的风控能力不仅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自身业绩,而且能够降低被保险人的损失,实现双赢。一是对于以经营短期险种为主的财产险公司,应着力在风险事件管控上打造竞争优势。如主要从事火灾险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火灾预防、阻断和救援方面的专业能力,并向被保险人提出改进措施;提供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熟练公司生产全流程,梳理出核心环节,建立并监测关键风险指标(KRI),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化安全生产建议,甚至接受投保人委托履行安全生产监控责任。基于被保险人风险状况的评估,实施差别保险费率,激励被保险人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不能为了争夺市场,开展非理性竞争,一味压低价格。二是对于经营长期险种为主的人身险公司,应着力提升保险资金配置能力。激进的资金运用策略是许多大型保险公司陷于困境的根本原因,核心是权衡好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监管部门要坚决抑制保险公司通过追逐过高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以期对投保人实施反向补贴,进而支撑其业务快速扩张的倾向。

(二)延伸保险服务产业链。保险业务范围覆盖广,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具备在优势领域进行产业链延伸的条件,也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在产品销售渠道方面的话语权,为被保险人提供价格合理的高质量服务,防止保险公司沦为相关行业的附庸。一是积极探索延伸健康管理产业链。人寿保险承保范围涉及社会公众生老病死的生命周期全过程,将保险延伸至健康产业链,有助于保险公司扩大收入来源,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客户忠诚度。人身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并对接医疗体制、养老体制改革,通过构建保险医疗联合体、参与公立医院重组、建设医养一体的养老社区等多种形式,为不同群体提供差异化医疗和养老保险服务。二是积极探索延伸汽车维修产业链。与汽车生产厂商在上下游积极布局相比,财险公司总体比较被动,不仅丧失了销售渠道话语权,在维修价格方面也十分被动。保险业在汽车修理、安全管理和驾乘人员保障等领域可大有作为。当前,应从行业内部资源整合启动,逐步将保险客户资源与汽车维修整合成价值链条,提升保险公司汽车产业链后端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实现车险业务良性发展。

(三)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拓宽业务模式。保险的概率测算和风险定价与大数据天然相关,保险业是最早应用金融科技的行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均在保险业中得到不同程度应用。目前金融科技尚主要应用于在线产品销售、强化客户体验和提高理赔效率等领域,未来应重点在风险管理、产品创新、业务模式等方面拓宽金融科技应用范围。一是支持保险公司通过物联网、区块链技术提高对风险标的的远程风控能力,通过金融科技推动保险行业“回归风险管理核心属性”,改进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服务模式。二是支持保险公司应用大数据创新个性化产品,如率先应用可穿戴设备、移动医疗、智能家居、车联网为消费者量身定做专属产品。三是支持保险公司将新技术应用于反欺诈识别、索赔处理等领域,弥补以往因技术不足带来的欺诈风险和客户纠纷。

(作者系中国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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