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养老保险制度,靴子落地?

2014年,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2014年,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他们建立了“职业年金”,就是在他们退休后按月领取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再领取一份“职业年金”,保障这部分人员改革前后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

为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接轨,这次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为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谁享受?

新出台政策的覆盖范围主要包括2014年10月1日以后下达退役命令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4类人员。

怎么算?

退役后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下同)。

▶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其中: 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下同)。

退役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20%的总和计算。

▶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的12%的总和计算。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的月缴费工资按退役当年下士月起点缴费工资标准计算。

如何转?

>>退役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安置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保经办机构。

>>退役到企业工作和返回城乡的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安置地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保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时,①由军队财务部门将有关转移凭证发给个人。 ②由军队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 ③军人退役后及时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为保障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军队财务部门同时向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一份转移凭证,社保经办机构凭军队邮寄的凭证,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建立个人账户。

军人职业年金

>>退役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军人退役时,①由军队财务部门将职业年金转移凭证发给个人。 ②由军队财务部门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单位职业年金账户。

>>退役到企业工作和返回城乡的

①由军 队财务部门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和转移凭证发给个人。

②退役后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退役军人按规定办理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服役期间死亡的军人

由军队财务部门按规定一次性计算其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个人缴费部分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及相应利息,发给合法继承人。

亮点

▶ 军人服役期间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有利于增强军人的职业荣誉感,提升军人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内生动力。

▶ 退役返回城乡军人的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与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接轨,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养老待遇水平。

▶ 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高山海岛津贴等作为计发养老保险补助的基数,使驻守在艰苦边远地区官兵的养老待遇比其他地区官兵多一块,有利于调动官兵戍边卫国的积极性。

▶ 一次算清的养老保险补助,全部按照平时积累的办法计算给予利息,保障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待遇与社会成员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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