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高额寻赏”成空头支票,社会信任该何去何从?

22日,杭州一男子发布“万元悬赏”,寻找丢失的猫。可同小区的业主“牛妈”找到猫后,并没有得到酬金。失

22日,杭州一男子发布“万元悬赏”,寻找丢失的猫。可同小区的业主“牛妈”找到猫后,并没有得到酬金。失主称:酬金已经给了别人。同时,“牛妈”还发现,小区宠物群的网友纷纷给猫主人支招,唆使失主贴出“假告示”。(9月23日《新京报》)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贴出“万元悬赏”的告示,必定吸引了不少眼光。在如此悬赏下,不用说特意去寻猫的人,就是平时过路的人,也少不了在路边多看两眼。果然,猫很快找到了,但是酬金却“不翼而飞”了。猫主人以一句“酬金给了其他人”就想搪塞过去。这样的借口背后,其实是信用的缺失,是对大众的欺骗。寻到了猫,失主却没有按照约定兑付酬金,挫伤的是社会信任。受骗的人们从此便不会再轻易相信“悬赏告示”。那下一只丢掉的猫,找回来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

我们常常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其实信任的基础就是履行承诺。彼此间的深厚信任,是用一次次的履约换来的。而信任有时候,又像脆弱的堤坝。只要一次两次的爽约,就会决堤。我们常说,下山容易上山难,构建社会信任同样如此。故事《狼来了》里面的小孩,在第一次欺骗大家的时候,叫来了全村的人。等信任渐渐减少,人们都不相信他时,最后的恶果只能由失信之人独自承担。

猫主人的做法,不仅于情理上不合,也有违法之嫌。《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猫主人在发布悬赏时,只看到了高额酬金带来的高效汇报,却没有想过履行承诺。夸下的海口成了空头支票,人们为了这个“不存在的约定”忙前忙后,其实做了失主的免费劳力。失主的做法违反了法律,也伤了人们的心。社会信任又怎能在这样的土壤里开花结果呢?

其实在很多新闻里,我们都看到。帮忙找回遗失物的热心市民,最后并没有打算领取酬劳。而那些守约的失主,也坚定地想要答谢对方。这样的“推让”是我们喜闻乐见的,因为这是社会信任的高光时刻。而眼前这个新闻,助人者没有回报,无奈中说出了难听的话,伸出了难为情的手。而失主违背了约定,和对方冷眼相对。善良被戏耍,信用被丢失了,最后就算猫找了回来,这场闹剧里,没有人是赢家。

对他人的付出给与汇报,是受到帮助者应有的自觉和品质。要求他人拾金不昧,自己诺而不践,是赤裸的强盗思维。也许猫主人无法支付高昂的悬赏,但他应该在能力范围内履行自己的约定。懂得感恩,回馈善良,社会信任才能生根发芽,社会人情才会自知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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