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游戏大额充值后钱如何追回?法官:返还虚拟财产是案件难点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触网年龄越来越低,孩子盗用父母信用卡充值游戏币、打赏主播的现象并不少见。 据媒体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触网年龄越来越低,孩子盗用父母信用卡充值游戏币、打赏主播的现象并不少见。

据媒体报道,西安一10岁的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用父亲支付宝在4天内充值一款游戏近2万元。杭州一13岁男孩用母亲的支付宝为两款游戏支付了10多万元。河北邯郸一13岁男孩通过母亲的微信转账8000多元用于游戏充值。

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应该退款吗?还是孩子父母该为此买单?9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李威娜在国家网络安全周“青少年日”——“维护网络安全 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论坛的圆桌会议上表示,此类案件在审理时需考虑合同主体以及合同是否有效。

李威娜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发现,现在的孩子反侦查意识比较强,充值以后会删除掉相关的短信通知,导致家长没有办法及时发现。等发现的时候才会起诉到法院要求游戏运营方和直播平台返还金额。

据了解,当家长起诉游戏公司或直播平台时,多半会被要求证明充值行为确实是孩子所为,而家长并不知情。有专家指出,这与不少成年人利用孩子账号打赏、充值,却以孩子所为当做借口要求退款的现象有关。

如何确定是孩子所为,而家长并不知情呢?李威娜指出,首先,游戏公司可以通过账户注册信息来提供证明账户归谁所有。然后,家长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注册账户或使用账户的时候是由未成年人使用的。最后,要结合使用账户时间是否与未成年人的业余时间相吻合以及其他细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李威娜表示,确定合同主体之后还需考虑合同是否有效。

按照《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及二十条关于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8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除此之外都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追认。而8岁以下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行为均由监护人代理。

对于涉及金额超过未成年人的年龄、判断能力以及支配能力的合同则被认定为不是纯获利的合同,因此合同无效,李威娜解释说,认定合同无效之后,要基于合同取得的利益进行相应的返还。对于游戏经营者或直播平台一方要返还金钱义务,而未成年人一方则要返还相应的游戏货币等虚拟财产。

比起金钱义务,案件的难点在于返还虚拟财产,因为虚拟财产也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李威娜指出,这时候需要判断谁来承担责任。首先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账户进行充值行为本身存在过错;然后家长没有尽到监督责任,也没有妥善管理自己的账户和密码;而平台方也没有尽到谨慎审核义务。

“最终的结果是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家长、还是平台方,都需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李威娜说。

南都见习记者 韩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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