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孤儿成年后安置新政 助力孤儿融入社会

央广网广州9月24日消息(记者郭翔宇)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广州市今天(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新修订的《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新《办法》,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将实行分类安置,儿童福利机构还将为成年孤儿发放相应的安置补贴。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具有一定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将由广州市民政部门进行社会安置。广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郭剑伟介绍:“过渡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5年,我们通过延长过渡期来延续我们的社工服务,让成年孤儿在社会上有更长时间可以适应。在过渡期期间,我们会加强社工方面的后期支援、支持。”

《办法》还改变了过去儿童福利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统一发放物资的方式,改为由已经实现社会安置的孤儿向儿童福利机构申请提取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与社会水平联动挂钩。

郭剑伟介绍,安置补贴可以用于购买商品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支付住房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费等生活费用。此外,孤儿成年后安置形式从现行的公共租赁住房安置一种方式拓展三种方式,最大限度满足成年孤儿个性化需求。郭剑伟说:“现在我们拓展为三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的公共租赁房,第二种是符合备案要求的普通房屋,第三种自己购买房屋,我们也予以补助。”

为了方便孤儿今后结婚成家及子女就学,《办法》还对孤儿成年后安置户籍管理进行规范,规定孤儿成年后安置户籍可迁至居住地,更好地实现“人户一致”。郭剑伟表示:“他成家以后,生了小孩,小孩就可以落户在他所居住的地方,可以在所在地区就学,他自己也可以在这里就业。在这方面,我们也是人性化地给他一个幸福美满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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